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五大要素是决定性的!
五、父母双方的生育能力法律上规定如果父母双方有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予优先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他,这样说起来也是比较公平的。有以上任意一条的时候,都会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利,即使是个全职的家庭主妇离婚,也不一定就争取不到孩子抚养权,只不过在审判的时候到底是经济条件对孩子更重要,还是精神上的支持,以及长远的陪伴对孩子更重要,每个人的考量不同,就有可能出现不同的结局。
办案手记:一起难度极大的离婚抚养权纠纷,我在二审上演逆风翻盘
(附代理词)婚姻传承的不仅是幸福,还有财富实战手记: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并马上要解封冻结的财产,如何保全并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实战手记:专业婚姻律师告诉你,分居期间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可能丧失孩子抚养权别再犹豫,遇到这类型的人就值得嫁了不到30岁就离婚4次的女人提醒你:永远别在烂事上纠缠【干货】如何保护婚前财产,这可能是你想知道的事
各方面条件相当的夫妻离婚孩子判给谁?
儿子明明更喜欢跟我生活在一起,而且我们离婚本身对孩子就造成了一定精神伤害。如果把孩子判给女方抚养,孩子还要更换生活学习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更加不利。所以,请法官把儿子判给我。我也不要对方承担抚养费。”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法院准许两人离婚,婚生子亮亮随田立强共同生活,他自愿独自承担亮亮的抚养费,予以照准。吕萍可于每月第二和第四个周末探视孩子。可是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判呢?
对待王宝强,佩服马蓉的绝招
法律把儿子判给的王宝强,马蓉却迟迟不履行法律责任,就连王宝强见一次孩子都不能如愿,如果换作其他人,财产方面的不会特别计较,孩子的探视权,作为父母一般都不会拒绝,因为孩子需要父爱和母爱,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不会做的太过分,可是王宝强和马蓉就不同了,两人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做事就比较极端。马蓉不履行法律判决的责任,就是不把儿子给王宝强抚养,据网友说,马蓉已经被朝阳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据马蓉的好友透漏消息说,马蓉已经出国了,两个孩子也去了美国,换了美国国籍了,你王宝强还有什么办法?有人说,马蓉曾经喊话王宝强,有本事去请美国警察协助,把你美籍的儿子遣返回国。不知道马蓉真的说这句话了没有,都是网传,有人会问,马蓉已经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是限制乘坐飞机的。
马蓉和王宝强离婚二审:儿子知道自己判给王宝强后,只说了10个字
最近越来越多网友们都说,马蓉和王宝强离婚案二审:儿子知道自己判给王宝强后,只说了10个字?到底是哪十个字,也不知道真假会不会是炒作?不过是不是这句话我们也不得而知,也可能是马蓉自己说的,也有可能是马蓉教孩子说的。或者就是孩子自己想跟妹妹在一起。有网友爆料说,对自己判给了爸爸之后,王宝强的儿子说了十个字:我真想和妹妹在一起啊。这可能就是二审判决的结果吧,反正像到底如何,我们不得而知,到底是不是孩子说的我们也不知道。我们也不要再多加猜测和炒作了,因为我们的炒作和猜测,给明星带来的更多的是伤害。如今王宝强是数一数二的明星了。他从农民工一路打拼到一线明星,也真是不容易的。前不久,王宝强在参加电影节的时候,就有一些观众朋友们对着王宝强大喊,让马蓉净身出户。
离婚诉状不会写?姚志斗律师来支招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此刻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λ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务必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我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我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我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离婚起诉状(二):姚志斗律师原告:王XX,女,白族,1983年07
男子养2年儿子发现非亲生 离婚后却一直付抚养费
司法实践中,对于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双方没有原则性矛盾,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基本上判驳回。对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坚持离婚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大部分判准予离婚。孩子到底该归谁?在这489件离婚纠纷案中,有160件涉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其中,由男方抚养的占比28.13%,由女方抚养的占比64.37%,由双方共同抚养的占比7.5%。法官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抚养则争议较大。实践中,法官会着重考虑子女之前的生活环境、父母双方抚养条件,
夫妻离婚试管婴儿判给无精症丈夫,判决公平吗?
大家认为也许从法律的角度来判,好象也没有大错,但法院这样的判决易形成一种不良的社会导向,另外,男方没有生育能力这一点也不成为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砝码”。从一个母亲的角度出发,如果自己辛苦受罪三次,才成功试管婴儿,经历十月怀胎,冒着生命危险生下孩子,养到一岁多,如果有人夺走我的孩子,我一定是会找对方拚命的,真是杀他的心都有。一般的离婚案,这么小的孩子都是判给女方的,还是伦理道德,孩子都应该判给母亲的。最关键的点,是暴力抢夺孩子,逼迫母子分离,不能相见,男方没有生育能力完全可以通过抱养孩子达到做父亲的权利,为何要拆散有血缘关系的母子,这其中还有报复的成分吧,对于此类行为,法律不维护也就罢了,何以显示公正呢?
儿子离婚后出走被宣告死亡,当时未办证后房改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能否认定为遗产?
☞对离婚协议中列举未尽的财产,能否申请再审分割?☞无证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违约责任谁承担?☞诚信基础不再,房屋买卖合同终审再判解除!(下)☞对无证房屋诉请过户属于事实上履行不能,法院判驳回?☞明知限购而买卖房屋,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担责?☞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为促成继续交易而另行的磋商不视为违约☞违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责任和损失如何负担?☞违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责任和损失如何负担?☞未建住房档案的央产房出售,法院能判决继续履行吗?☞大快人心|所购房屋被查封,卖方违约被判赔偿差价损失4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