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克平:夫妻团体债务的认定及清偿
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有不动产、动产以及各种无形财产等,在性质上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或者准共有。取得共有财产之时设立的一切负担和费用,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团体所负债务的责任财产,而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是个人行为所负债务的责任财产。如果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个人债务时,可以该配偶在夫妻共同财产中份额进行清偿。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之下,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目的即
夫妻双方离婚后 婚前债务谁承担
被告陈某辩称,因其与胡某已于2015年底分居生活,2017年2月9日协议离婚。被告胡某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亦未用于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系其个人行为,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不应当由被告陈某承担共同还款义务。被告陈某向法庭提供离婚协议书一份,以证明被告二人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债务由被告胡某承担。法庭审理认为,证据充分,依法予以确认。被告胡某与陈某二人于2014年登记结婚,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陈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原告与被告胡某明确约定该借款为个人债务或者两被告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原告知道该约定的,因此该借款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
离婚?你需要静静——离婚冷静通知书火了
通知书共包含对当事人劝说、冷静期限、冷静期间基本要求及注意事项四个部分,其中劝说部分是由主审法官通过仔细推敲后向当事人传递的,这将传统民事判决书中所无法表达的类似于“十年修得同船渡,此种婉转的方式让原本严肃的审判更添得一份温情。“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组合,并非个人行为,夫妻双方应对婚姻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父母子女负责,不应该因一时冲动轻言离婚,而通知书给了他们一个冷静处理的平台”,法官表示。冷静期限内,双方当事人若和好如初或达成一致意见,可共同到法院签署协议或提出撤诉申请。这不仅打破了审判中有和好可能情况下“首判不离”的
现在离婚的人特别多是为什么
第三者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对婚姻的期待值变高了,当老婆的脸越来越黄,自己的位置却越来越高,很多男人往往会“偷食”。另外,以前大家生活的圈子很小,提供对比和选择的机会小,当今的信息世界更宽广,身边的诱惑也多了起来。现象之四“超脱”婚恋观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上升后,她们经济独立,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不再通过婚姻依赖男性。很多新新人类认为,现代社会的恋爱、婚姻更多的是一种个人行为,自己的感觉最重要,如果不合适就散伙,快结快离,互不拖累。随着社会变迁仍在继续,白领阶
夫妻离婚2018财产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6、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双方另作协议。7、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男方:女方:年月日:年月日: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这两种情况,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字了也可以反悔
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一、××年X月年购得位于XX市××区××××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字第××××号,×室×厅,×平方米,房屋产权归李××单独所有,张××无任何所有权利。二、将来王××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单独所有。三、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四、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
夫妻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男方:年__月__日女方:年__月__日夫妻出轨离婚,出轨一方有过错,在协议离婚中可少分财产,协议离婚不成还可诉讼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双方房产、共有房产、现金财产和其他任何有形无形的财产。子女的抚养问题也可以单写一份协议。债务问题要设置偿还人、偿还的期限,特别是双方之间有借贷问题的。
现代社会的离婚率高的四种原因
《家庭》杂志家庭研究中心主任郑晨分析,35岁正是夫妻双方事业生活压力最大的时候。在此环境下,夫妻对彼此的要求也随之升高,使男女双方在家庭内的男女角色扮演上出现错位,“顾得了事业顾不了家”,期待和现实有了落差,争吵就多了,婚姻也就亮起了红灯。现象之三婚姻“杀手”:第三者插足案例:王女士是一家医院的党委书记,丈夫是该院的麻醉师,结婚20多年,双方感情还说得过去,20多岁的儿子也已工作。但后来,王女士发现丈夫和他办公室年轻的女医师发生了关系,离婚成了她惟一的选
离婚并非债务“防火墙”,同居期间发生债务仍需承担还款责任
其实最高人民法院早在1989年11月21日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该司法解释尚未废止,仍为有效法律渊源,该司法解释规定将同居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2、判定离婚双方是否存在同居关系,所欠债务是否为同居生活发生。基于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相似性,要从双方身份关系和财产所有状态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认定:在身份关系方面,吴某与韩某翠虽然已经离婚,但实际上仍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生活方式仍以夫妻模式,区别于一般人际交往关系;在财产所有状态上,双方协议离婚虽然对财产进行了析分,但始终没有办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