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的关系

离婚后再组成新的家庭,夫妻对另一方的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亲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具有血缘关系。而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只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的关系,而没有血缘关系。并且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因为婚姻而产生也可能因为离婚而消除。在有继子女的家庭,夫妻再次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都争夺子女的抚养权,那么抚养权当然归生父母所有。夫妻双方离婚后,夫妻对于继女的抚养教育权,如果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

发布时间:2018-12-06 20:10:10 浏览量:9056

婚姻法专题: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之目的,系针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加以区分,反对一刀切式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故不应机械的理解《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内容,要区分涉及不动产的纠纷性质,若有关不动产纠纷的诉讼标的与不动产的关系,缺乏实质联系,仅归结于牵连关系,则不应适用专属管辖。多数学者也是认同并非所有涉及不动产纠纷的都适用专属管辖。离婚属于身份关系之解除,离婚后财产分割涉及不动产的,虽有物权之名,但不动产只是众多财产的一种,其本质上仍是身份关系的延续与其附带内容。换言之,离

2018婚姻法新规定,离婚后户口怎么办?这4点要知道!

四、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2018年没有这几大证明想离婚难1、如果想离婚,首先得有结婚证,也就是能够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的证件,或者是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2、需要准备好证明夫妻婚后感情的证据,包括婚后感情好坏或一般事例证明,以及分居的时间和原因。3、如果夫妻两人分居两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及诉讼时效

4.其他⑴离婚后,请求损害赔偿,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⑵子女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

【普法课堂】最高法:关于婚姻家庭、继承纠纷裁判规则6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颁布后没有经过登记的收养不受法律保护——冯某诉蔡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监护权纠纷代孕行为的违法性并不影响对代孕子女在法律上给予同等保护,在确定其监护权归属问题上应秉承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罗某某、谢某某与陈某监护权纠纷案♢探望权纠纷1.当事人就探望权纠纷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杨某诉陈某探望权纠纷案2.法院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正常生活和学习的角度确定行使探望权的时间和方式——王某辉诉柴某探望权纠纷案3.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予协助配合——何某某与蒋某某探望权纠纷案4

「普法课堂」最高法:关于婚姻家庭、继承纠纷裁判规则63条!

(二)变更抚养关系纠纷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王某与张某变更抚养关系案2.离婚后抚养一方的抚养条件未发生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变化,抚养关系不能变更——郭某诉焦某变更抚养关系案3.法院审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坚持以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为准则——杨某某诉汪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扶养纠纷夫妻之间负有婚内扶养义务——黄某某与张某某婚内扶养纠纷案♢赡养纠纷1.与继父母有抚养教育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及诉讼时效

《婚姻家庭纠纷审理热点、难点问答(五)》第十:“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对当事人登记离婚后出现纠纷,起诉到法院的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是如何规定的?答:1.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反悔想要重新分割财产的,必须在登记离婚后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离婚协议没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请求履行协议要获得法律的支持,也必须在纠纷发生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3.协议离婚后

法律小常识:离婚协议及其财产分割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⑵子女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

【裁判指导】最高法关于婚姻家庭、继承纠纷裁判规则63条

>(二)变更抚养关系纠纷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王某与张某变更抚养关系案2.离婚后抚养一方的抚养条件未发生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变化,抚养关系不能变更——郭某诉焦某变更抚养关系案3.法院审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坚持以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为准则——杨某某诉汪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扶养纠纷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必知法律常识6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颁布后没有经过登记的收养不受法律保护监护权纠纷代孕行为的违法性并不影响对代孕子女在法律上给予同等保护,在确定其监护权归属问题上应秉承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探望权纠纷1.当事人就探望权纠纷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法院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正常生活和学习的角度确定行使探望权的时间和方式3.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予协助配合4.离

最高法院:婚姻家庭、继承纠纷裁判规则63条

——曾某诉刘某抚养费纠纷案10.父母不得以没有能力抚养为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何某锦诉周某英抚养纠纷案(二)变更抚养关系纠纷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王某与张某变更抚养关系案2.离婚后抚养一方的抚养条件未发生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变化,抚养关系不能变更——郭某诉焦某变更抚养关系案3.法院审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坚持以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为准则——杨某某诉汪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07扶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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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呵,叔叔阿姨,你们这样执着于己见,又何必来这里提问呢?对,同性恋是不道德的,同性恋是不正确的,同性恋是应该强制扭送精神病院的,对,没错,他不是个天生的同性恋。ok,您要的答案是不是就是这个?您要...[详情]

匿名 共6个回复>

心里凉凉的,想法嘛就是你能道歉

匿名 共5个回复>

这……谢女友邀……让我想想啊…………感觉太多了,一时想不起来……亲爱的最美的应该是她的笑,很招牌的『嘿嘿嘿』,但是其实非常灿烂又阳光,看似没心没肺,但她有她的小心思小聪明……经常造成会心一击,并且效果...[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可能你们吵架太频繁,所以他经常哄你,有些厌烦了。就象你吃莱,天天重样,即使是你的最爱,也会厌烦的。现在你们换着哄,只要你们乐意,可以继续。哪天你厌烦了,再换他哄你,就是了。妹妹,羡慕嫉妒恨哪!

匿名 共5个回复>

因为你只会说你爱她,所以,你并不是真的爱她,或者说,你还没懂什么是爱,而她已经累了,厌倦了,甚至烦了。这不是她的错,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吧,口口声声说着爱,怕失去,却又一次次的去伤害,现在的年轻人呐,唉...[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这个根据个人名字,出生年月日或者生辰八字属相啥的来判断个人的财运或者感情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不要相信,人定胜天,越努力越幸运,要时刻相信自己,自己的感情要靠自己去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幸福也是靠自己把...[详情]

匿名 共7个回复>

北上广和成都比较多,棒

匿名 共5个回复>

这就有些困难了--还是你喜欢的类型……说老实话“爱情是勉强不来的”但不努力守株待兔似乎有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另一个原因--“由于工作的原因不在一起”所以,综上所述如果可以的话,我建议你尽量挤出点时间去和她...[详情]

匿名 共7个回复>

从你的字面描述来看,导火索还是你提分手的这个点。所以还是要从这里下手。想要挽回,就要拿出当初追求她的那股热血。先要建立起沟通,不管怎样都要每天能与她聊上天。如果断了联系,那挽回的几率就小了。女孩子心都...[详情]

匿名 共9个回复>

一个人对一个人的影响真的是天长地久,彼此真心付出,彼此忍耐,都会感受到幸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彼此会时刻记得,都是青春的回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影响真的很大,没有人会随便释怀,除非你没有真心付出。彼...[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