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离婚

如何认定家暴行为 海州法院典型案例深度解读

相关解读:反家暴典型案例解析一、海州区人民法院有关“家暴”案件受理情况海州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主要受理婚姻家庭纠纷,在2015年,民五庭所审理的1261件离婚案件中,案件当事人声称遭受家暴的案件约158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15.2%,而最终被认定为家暴而裁判离婚的仅为3件;赡养费纠纷、继承纠纷等涉老案件中,老年人声称遭受家暴的约7件,占此类案件的4.6%,而无一例案件因被认定为家暴而做出相应裁判和处罚。据少年庭近几年统计数据,少年儿童受到家庭暴力的目前尚无一例。二、“家暴”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难在新法实施之前,我国对于反家暴的规定散见于《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

发布时间:2018-12-06 21:52:57 浏览量:5253

杭州妇联跟踪52起家暴案 不愿意离婚的超八成

记者了解到,2015年5月开始,通过110报警平台,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52起家暴疑难案件进行案件跟踪。通过近一年的跟踪发现:施暴方多有赌博、出轨、酗酒等恶习;家暴行为多发生在凌晨;男女家庭经济地位不平等,如男方是本地人,女方是外地人家庭等。在这52起案件中,其中受害人要求离婚的仅7件,占13%,不愿意离婚的受害人,有的是为了孩子,有些是经济无法独立,而让人感慨的是,一旦有关部门对施暴方加以控制甚至判刑,受害方往往不愿意甚至求情。记者从杭州市妇联了解到,从去年开始,妇联专门建立了反家暴数据信息平台,以报警和投诉为信息源,建立起全杭州的相关数据。该数据库已投入实用。主要用于对家暴的预防和制止。“比如针对多次报警的家暴家庭,进行定期回访,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家暴的升级。”

女子拒绝复婚被前夫咬掉鼻子,前夫获型6年

《反家暴法》涉及很多部门,无论是公众,还是一线的工作人员,对《反家暴法》的认识和理解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此外,《反家暴法》自身也有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可实施性不够,定义也不够完善。比如国际上共识的性暴力和经济控制这两个内容在《反家暴法》中没有体现,还有对家庭暴力的目睹儿童的保护也没有体现。《反家暴法》对保护令的执行规定也不是特别明确,造成实践中的理解和做法不一致,而且在实践中保护令执行问题突出,公安在保护令执行中的角色不清晰。申请过程中还存在对证据要求过高的问题,造成了保护令的申请被驳回。我们希望下一步可以针对现在出现的问题制定实施细则,完善定义和机制,增加可操作性。

家庭成员之间哪些行为算家暴?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曾供职于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各类离婚案件,共代理或办理数百起各种类型的离婚案件,案件类型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产、债务纠纷、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协议离婚、涉外离婚等各方面。对离婚案件涉及的公司股权、房产纠纷、大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尤为专长。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取得当事人充分认可,赢得良好口碑。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妥善处理。

哪些行为算家庭暴力?遭遇家暴应该怎么办?

曾供职于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各类离婚案件,共代理或办理数百起各种类型的离婚案件,案件类型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产、债务纠纷、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协议离婚、涉外离婚等各方面。对离婚案件涉及的公司股权、房产纠纷、大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尤为专长。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取得当事人充分认可,赢得良好口碑。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妥善处理。

《反家暴法》首日上海第一案:男子受妻子家暴离婚

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沈女士的家暴行为已经导致感情破裂,也不排除法院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就判决离婚的可能,同时在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时候,沈女士也将因为有暴力行为而处于劣势。剑湖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子乾称,该案可能先调解,如调解不成,家暴经查证属实,最后法院会判处离婚。全国24.7%女性遭受家暴其实,中国的家庭暴力发生率并不低。最新实施的《反家暴法》将家庭暴力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全国24.7%的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包括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

张某家暴离婚案

反家暴法还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遭受家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确保施暴一方不得再实施伤害行为,或者不得接近受害方。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会由相关机构(各地规定不太一样)负责监督执行。法律对于家暴的定义、种类、救济途径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如何进行维权就显得很重要了。首先要证明存在家暴,这是进行维权的前提。可以通过这些方式证明有家暴:1.发生家暴时,马上报警,警察出警后会有记录;2.家暴造成身体伤害时,马上就医,保存病历;3.用手机、相机拍下被家暴的受伤结果,有可能的拍摄经过;6.邻居、亲戚等的证言;7.孩子的证言。掌握这些证据之后,可以决定通过亲戚、警察等协调,还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者说直接提出

以法律的视角看家暴之殇

家暴是社会的毒瘤拒绝家暴抵制家暴欢迎留言,与普法君及广大微友分享你的观点和看法!1.“名城法韵·辉映党旗”——姑苏司法行政党建纪实(一)2.“名城法韵·辉映党旗”——姑苏司法行政党建纪实(二)3.“名城法韵·辉映党旗”——姑苏司法行政党建纪实(三)5.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三稿)公开征求意见

常常被打,老公愤而提出离婚

黄凯建议,家暴受害人一定要增强收集证据的意识,不过,黄凯也表示,目前最高院还没有出台配套细则,因此反家暴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反家暴法》3月1日正式实施 不离婚也能申请人身保护令

“之前很多人没有保存证据的意识,到法院跟法官说遭受家庭暴力要离婚,但没有任何证据。还有很多人遭受轻微的暴力后是不报警的,所以没有任何报警记录、投诉记录。”郑好法官说,如果你想得到法律的保护,就一定要报警。按照《反家暴法》第二十条的证据规则,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据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说明家庭暴力事实,在诉讼中会被法庭采信。同时,家暴受害者到妇联、社区求助的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精神暴力被纳入家暴范畴“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郑好法官说,《反家暴法》明确提出,“恐吓、谩骂”等精神侵害行为,已经被正式纳入家暴范畴,并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

巴南上半年46起家暴纠纷中仅3起获认定 家暴判定陷两难困境

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另一方面,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律扩大了家庭暴力的外延,对于夫妻间一般殴打且未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足以认定家庭暴力,法官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是否可据此判决准予离婚有待商榷。所以蔡女士在2011年到2013年3次申请离婚都被区法院驳回了。区法院负责人无奈地表示:“实践中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稳定,法官往往依据婚姻法不认定家庭暴力,判决不准离婚,这就导致法官在离婚案件中认定家庭暴力存在两个标准,处于两难状态。”宣传为主推进反家暴法建设“据统计,在反映有家庭暴力的46起案件中,其中一方提出对方有不忠诚婚姻行为的为15件。因为人们在社会观念上普遍认为一方有不忠行为就应该“挨揍”,民众普遍缺乏法制意识依然是建设反家暴
更多文章MORE ARTICLES
更多问答MORE QUESTIONS AND MORE ANSWERS

给惊喜

匿名 共5个回复>

首先,很同情你和你妈的遭遇。其次要说的是:其实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什么挽回的余地了,腿一万步说,你们现在就算找到了他又能如何?你们能释怀吗?能原谅他吗?他自己又能释怀吗?还有脸回家吗?所谓覆水难收,既然已...[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对的人有很多,关键是你能不能遇到,遇到了能不能发现ta就是那个对的人~所以,看运气咯,在这之前,让自己做个可以被ta发现的人吧

匿名 共7个回复>

小时候没有零用钱,自己收集了很久的珠子,做了一天手链一个项链装进一个比较漂亮的肥皂盒里面,偷偷塞进妈妈包里,结果我妈晚上回来说。你把你的东西塞我包里干嘛…我默默拿着,不好意思跟他说…那是我送给他的礼物...[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

存放婚姻档案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婚姻登记部门,一个是档案馆,结婚时间不长的,其档案一般都在婚姻登记机关,其他的,就只能到档案馆去查,如果是查本人的,写到本人的身份证就行。如果是插别人的,就只好委托律师...[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其实你心里已经有答案了。A在你这里只是备胎的身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不喜欢他就趁早断了吧。B你才认识他一个月不到,人品三观的真实情况你还不了解,你现在对他的喜欢也只是冲动而已,他也不是言之凿凿和你在一...[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我虽然年纪不大,读书也不算多。但是老弟忠告你一句:这种状态下,千万别要小孩。再吐槽一句,题主你是什么智商,“写保证书”,给笑吗。无论结婚还是要小孩都是及其严肃的事情,你觉得出了这种事情还能继续吗,不要...[详情]

匿名 共3个回复>

前任,不需要忘记。而应该留着以后缅怀青春所用,这是你人生成长的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流逝,伤口也便慢慢结痂。

匿名 共9个回复>

十八年后,我发现原来那是爱情,三年里她一直在的努力,我却一直在忽略,想不通的是,当时我却一直爱着她,不知道为什么最终会错过。

匿名 共7个回复>

可能你们吵架太频繁,所以他经常哄你,有些厌烦了。就象你吃莱,天天重样,即使是你的最爱,也会厌烦的。现在你们换着哄,只要你们乐意,可以继续。哪天你厌烦了,再换他哄你,就是了。妹妹,羡慕嫉妒恨哪!

匿名 共5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