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妇联跟踪52起家暴案 不愿意离婚的超八成
记者了解到,2015年5月开始,通过110报警平台,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52起家暴疑难案件进行案件跟踪。通过近一年的跟踪发现:施暴方多有赌博、出轨、酗酒等恶习;家暴行为多发生在凌晨;男女家庭经济地位不平等,如男方是本地人,女方是外地人家庭等。在这52起案件中,其中受害人要求离婚的仅7件,占13%,不愿意离婚的受害人,有的是为了孩子,有些是经济无法独立,而让人感慨的是,一旦有关部门对施暴方加以控制甚至判刑,受害方往往不愿意甚至求情。记者从杭州市妇联了解到,从去年开始,妇联专门建立了反家暴数据信息平台,以报警和投诉为信息源,建立起全杭州的相关数据。该数据库已投入实用。主要用于对家暴的预防和制止。“比如针对多次报警的家暴家庭,进行定期回访,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家暴的升级。”
女子拒绝复婚被前夫咬掉鼻子,前夫获型6年
《反家暴法》涉及很多部门,无论是公众,还是一线的工作人员,对《反家暴法》的认识和理解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此外,《反家暴法》自身也有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可实施性不够,定义也不够完善。比如国际上共识的性暴力和经济控制这两个内容在《反家暴法》中没有体现,还有对家庭暴力的目睹儿童的保护也没有体现。《反家暴法》对保护令的执行规定也不是特别明确,造成实践中的理解和做法不一致,而且在实践中保护令执行问题突出,公安在保护令执行中的角色不清晰。申请过程中还存在对证据要求过高的问题,造成了保护令的申请被驳回。我们希望下一步可以针对现在出现的问题制定实施细则,完善定义和机制,增加可操作性。
家庭成员之间哪些行为算家暴?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曾供职于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各类离婚案件,共代理或办理数百起各种类型的离婚案件,案件类型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产、债务纠纷、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协议离婚、涉外离婚等各方面。对离婚案件涉及的公司股权、房产纠纷、大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尤为专长。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取得当事人充分认可,赢得良好口碑。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妥善处理。
哪些行为算家庭暴力?遭遇家暴应该怎么办?
曾供职于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各类离婚案件,共代理或办理数百起各种类型的离婚案件,案件类型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产、债务纠纷、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协议离婚、涉外离婚等各方面。对离婚案件涉及的公司股权、房产纠纷、大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尤为专长。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取得当事人充分认可,赢得良好口碑。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妥善处理。
《反家暴法》首日上海第一案:男子受妻子家暴离婚
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沈女士的家暴行为已经导致感情破裂,也不排除法院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就判决离婚的可能,同时在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时候,沈女士也将因为有暴力行为而处于劣势。剑湖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子乾称,该案可能先调解,如调解不成,家暴经查证属实,最后法院会判处离婚。全国24.7%女性遭受家暴其实,中国的家庭暴力发生率并不低。最新实施的《反家暴法》将家庭暴力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全国24.7%的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包括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
张某家暴离婚案
反家暴法还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遭受家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确保施暴一方不得再实施伤害行为,或者不得接近受害方。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会由相关机构(各地规定不太一样)负责监督执行。法律对于家暴的定义、种类、救济途径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如何进行维权就显得很重要了。首先要证明存在家暴,这是进行维权的前提。可以通过这些方式证明有家暴:1.发生家暴时,马上报警,警察出警后会有记录;2.家暴造成身体伤害时,马上就医,保存病历;3.用手机、相机拍下被家暴的受伤结果,有可能的拍摄经过;6.邻居、亲戚等的证言;7.孩子的证言。掌握这些证据之后,可以决定通过亲戚、警察等协调,还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者说直接提出
以法律的视角看家暴之殇
家暴是社会的毒瘤拒绝家暴抵制家暴欢迎留言,与普法君及广大微友分享你的观点和看法!1.“名城法韵·辉映党旗”——姑苏司法行政党建纪实(一)2.“名城法韵·辉映党旗”——姑苏司法行政党建纪实(二)3.“名城法韵·辉映党旗”——姑苏司法行政党建纪实(三)5.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三稿)公开征求意见
常常被打,老公愤而提出离婚
黄凯建议,家暴受害人一定要增强收集证据的意识,不过,黄凯也表示,目前最高院还没有出台配套细则,因此反家暴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反家暴法》3月1日正式实施 不离婚也能申请人身保护令
“之前很多人没有保存证据的意识,到法院跟法官说遭受家庭暴力要离婚,但没有任何证据。还有很多人遭受轻微的暴力后是不报警的,所以没有任何报警记录、投诉记录。”郑好法官说,如果你想得到法律的保护,就一定要报警。按照《反家暴法》第二十条的证据规则,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据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说明家庭暴力事实,在诉讼中会被法庭采信。同时,家暴受害者到妇联、社区求助的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精神暴力被纳入家暴范畴“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郑好法官说,《反家暴法》明确提出,“恐吓、谩骂”等精神侵害行为,已经被正式纳入家暴范畴,并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
巴南上半年46起家暴纠纷中仅3起获认定 家暴判定陷两难困境
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另一方面,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律扩大了家庭暴力的外延,对于夫妻间一般殴打且未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足以认定家庭暴力,法官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是否可据此判决准予离婚有待商榷。所以蔡女士在2011年到2013年3次申请离婚都被区法院驳回了。区法院负责人无奈地表示:“实践中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稳定,法官往往依据婚姻法不认定家庭暴力,判决不准离婚,这就导致法官在离婚案件中认定家庭暴力存在两个标准,处于两难状态。”宣传为主推进反家暴法建设“据统计,在反映有家庭暴力的46起案件中,其中一方提出对方有不忠诚婚姻行为的为15件。因为人们在社会观念上普遍认为一方有不忠行为就应该“挨揍”,民众普遍缺乏法制意识依然是建设反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