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否获得损害赔偿?
根据北京法院对2013年度东城法院、丰台法院、通州法院结案的620件离婚案件抽样统计显示,涉家庭暴力类的离婚案件占选取离婚案件总数的9%,数量比例虽不高,但涉家暴案件大多矛盾激烈、调解率低、最终离异率高。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规定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就是典型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无过错方的离婚
法院调研:涉家庭暴力案件审理中仅一成被认定构成家暴
邵某现又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张某仍不同意离婚。在二审阶段,双方均主张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且均提供了相应证据加以证明。最终,二审法院结合诊断证明、病历及双方当事人陈述,认定双方发生过暴力殴打行为,存在家庭暴力。加之邵某已是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且双方分居超过两年,感情确已破裂,裁定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家暴离婚案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当提高”次仁卓嘎还提到,法院在认定构成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分割财产时应照顾作为无过错方的受害人,适当予以多分。另外,因家庭暴力而应承担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结合施暴情节的恶劣程
北京二中院对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进行专题调研
在其余未被认定家庭暴力情节的75件案件中,有60%左右的案件中只有当事人自述而没有任何其他证据材料,因此,家暴诉讼方因证据不足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对此,法官建议家暴受害人必须提高维权和保存证据意识。《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建议女性朋友一旦遭受家庭暴力时应立即报警,要求警察出警并作记录,在就诊时要求医院出具关于伤情的诊断证明,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请求伤情鉴定。法官提示:女职工要注意预防生育二孩合法权益被侵当天的通报会上,二中院劳动争议案件办公室副主任李馨对女职工生育二孩易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遭遇家庭暴力离婚能否要求赔偿,如何赔偿呢?
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下面是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一些原则:(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
成都市法院适用《反家庭暴力法》发出30件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案例为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成都市首例以该法作为裁判依据,认定家庭暴力并判决离婚的案件。本案例通过适用《反家庭暴力法》认定家庭暴力判决离婚,有效的解决了司法审判中由于受害方举证不利、法官对家庭暴力内心确信难以成立等因素导致家庭暴力难以认定的问题,为《反家庭暴力法》的司法适用提供了裁判指导。同时,该案的依法裁判向公众传递了遭受家庭暴力时积极收集有效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对于培养公民依法维权意识,保障弱势群体权利,构建反家庭暴力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离婚事由中家庭暴力的认定和对一方的保护实操要点全梳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家庭暴力案件中的重要证据,一定要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立即向法院申请,4、妇女联合会协助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其中包括了妇女联合会,遇到家暴离婚案件,笔者第一时间会带当事人去其所在区或者市妇联,首先向妇联人员陈述情况,其次获得妇联相关备案,最后,能够在离婚案件中取得妇联出具书面证明对于认定家庭暴力以至于判决离婚都有帮助。
当事人未提交证据成认定家暴难点
目前,司法实践确定的家庭暴力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相对较低,应适当予以提高,进一步发挥司法惩治功能。“‘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始终是确定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次仁卓嘎说,经法院认定构成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如果双方对由谁直接抚养子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虽然施暴者并不必然因此丧失抚养权,但法院应结合其具体施暴方式、次数、严重程度等,家庭暴力受到严重影响,法院可以驳回施暴者探视子女的诉讼请求。受害者要及时收集证据据次仁卓嘎介绍,从当前相关案件数据内容看,还没有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明确引用反家庭暴力法作为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在黄海涛看来,反家庭暴力法没有提到在离婚
律创享┃莫燕雯:离婚事由中家庭暴力的认定和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全攻略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家庭暴力案件中的重要证据,一定要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立即向法院申请,4、妇女联合会协助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其中包括了妇女联合会,遇到家暴离婚案件,笔者第一时间会带当事人去其所在区或者市妇联,首先向妇联人员陈述情况,其次获得妇联相关备案,最后,能够在离婚案件中取得妇联出具书面证明对于认定家庭暴力以至于判决离婚都有帮助。最后,其中如果存在对方
法院两年发出145份人身保护令
据介绍,在此类案件中,因家暴施暴者可能存在的不良习气与暴躁性格,考虑到未成年子女可能因此而受到不良影响,在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不将未成年子女判决由施暴方直接抚养。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被拘留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据北京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安凤德介绍,《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年来,北京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45份。对于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的,法院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维护保护令的权威和严肃性。
温情.婚姻法|第三刊 婚姻纠纷之想说家暴不容易,何以制暴?
实践中,丈夫家暴妻子的案件最多,但也不代表施暴者一定为男性,我们也曾经接受过不少妻子家暴丈夫的案件咨询和委托,此外还有公公婆婆家暴儿媳妇的案件,所以在一个家庭中,男女双方、父母长辈都可以成为家暴实施的主体,只是婚姻法上因家暴导致可以赔偿的案件则是指夫妻之间的家暴行为,而对于父母长辈们的家暴,可以作为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根据实践经验,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及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是遭受家暴后最为彻底有效的自我保护方法,受害人应当及时搜集、保留证据,寻求多种途径的社会保护,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协议或诉讼离婚、请求损害赔偿乃至提起刑事自诉,终结加害人的暴力行为,并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