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分享版:婚姻案件诉讼实务指引(超详细)
5、被告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法院受理后,可以适用缺席审判。至于判决离婚与否,仍需结合被告下落不明原因及时间等因素,及导致婚姻感情破裂与否考虑而定;但若判决离婚,因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一般不对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处理。而原告的相关财产权益也并非因此丧失保护,其可通过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方式解决。
婚姻法:一方非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018请用两种方式解决
对离婚案件的调解,要从实际出发,一般说来,首先要本着改善和巩固婚姻关系的精神,多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同意离婚和处理相关事项的协议。诉讼内的调解,也有三种不同的结果:一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在这种情形下,按原告撒诉处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二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在这种情形下,一方要求离婚已转化为双方自愿离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制作离婚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三是调解无效,经调解后,原告仍然坚持离婚要求,被告仍然拒绝离婚。在这种情形下诉讼继续进行,由人民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
婚姻法:一方非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018请用两种方式解决
对离婚案件的调解,要从实际出发,一般说来,首先要本着改善和巩固婚姻关系的精神,多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同意离婚和处理相关事项的协议。诉讼内的调解,也有三种不同的结果:一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在这种情形下,按原告撒诉处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二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在这种情形下,一方要求离婚已转化为双方自愿离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制作离婚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三是调解无效,经调解后,原告仍然坚持离婚要求,被告仍然拒绝离婚。在这种情形下诉讼继续进行,由人民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
2018分享版:婚姻案件诉讼实务指引(超详细)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损害赔偿的请求,有以下三点规则:(1)必须依附于离婚诉讼,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损害赔偿;(2)双方均有过错情节导致离婚的,双方均不赔偿;(3)若判决不准离婚,则该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5、被告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法院受理后,可以适用缺席审判。至于判决离婚与否,仍需结合被告下落不明原因及时间等因素,及导致婚姻感情破裂与否考虑而定;但若判决离婚,因被告下落不明,法院
天宁法院反映登记离婚协议不规范易引发诉讼
加强对登记离婚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在发现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事项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的,如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一方不承担抚养费、涉及第三人权益等情况,应当告知双方约定的内容存在的法律风险,引导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降低诉讼风险。提醒当事人及时修改,以避免在履行时因双方的理解偏差引发纠纷和诉讼。
2018婚姻法:一方非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两种方式解决
对离婚案件的调解,要从实际出发,一般说来,首先要本着改善和巩固婚姻关系的精神,多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同意离婚和处理相关事项的协议。诉讼内的调解,也有三种不同的结果:一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在这种情形下,按原告撒诉处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二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在这种情形下,一方要求离婚已转化为双方自愿离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制作离婚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三是调解无效,经调解后,原告仍然坚持离婚要求,被告仍然拒绝离婚。在这种情形下诉讼继续进行,由人民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
2018(超详细)婚姻案件诉讼实务指引
现行立法对夫妻共同债务这一问题的法律制度的构建较为简单、原则,既要防范夫妻利用离婚逃避债务,也要防范离婚在诚信体系尚不完备的今天,还是要依靠法官在不同个案中,根据法律规定、经验法则进行判断。3、子女抚养类。法院确定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的问题,一般以子女权益、身心健康及实际需要为重,考虑子女的年龄、教育、医疗问题,尊重子女意愿;考虑夫妻双方的身心状况;及直接抚养一方对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能否配合等情况综合考虑加以确定。4、损害赔偿类。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损害赔偿的请求,有以下三点规则:(1)必须依附于离婚诉讼,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损害赔偿;(2)双方均有过错情节导致离婚的,双方均不赔偿;(3)若判决不准离婚,则该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5、被告下落不明
佛山离婚人群呈年轻化 近五成性格不合
近年来,随着观念的开放,大部分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够能以正常的心态对待离婚,较以往更为冷静理智,大部分的离婚案件可以在平稳的诉讼环境中进行,亦有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家事审判白皮书中的抽样统计显示,31岁~40岁处于离婚率的峰顶,接近全部抽样案件的一半,年龄分布呈橄榄型分布,近年来有离婚低龄化的趋势。据介绍,离婚诉讼主要处理身份关系、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因涉及身份关系,隐秘性较大,争议事实相对认定难,调查取证申请多。法院建议为减少继承纠纷最好订立遗嘱数据显示,与法定继承相比,遗嘱继承引发的纠纷较少,因此订立正确有效的遗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2018婚姻法:一方非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两种方式解决
对离婚案件的调解,要从实际出发,一般说来,首先要本着改善和巩固婚姻关系的精神,多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同意离婚和处理相关事项的协议。诉讼内的调解,也有三种不同的结果:一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在这种情形下,按原告撒诉处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二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在这种情形下,一方要求离婚已转化为双方自愿离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制作离婚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三是调解无效,经调解后,原告仍然坚持离婚要求,被告仍然拒绝离婚。在这种情形下诉讼继续进行,由人民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
2018婚姻法:一方非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两种方式解决
对离婚案件的调解,要从实际出发,一般说来,首先要本着改善和巩固婚姻关系的精神,多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同意离婚和处理相关事项的协议。诉讼内的调解,也有三种不同的结果:一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在这种情形下,按原告撒诉处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二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在这种情形下,一方要求离婚已转化为双方自愿离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制作离婚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三是调解无效,经调解后,原告仍然坚持离婚要求,被告仍然拒绝离婚。在这种情形下诉讼继续进行,由人民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