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不注意这三点,你就亏大了!
另外,对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财产,协议当事人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共有财产分割后,当事人一方要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该财产与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分配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赠予所得的财产。
离婚买房有风险,如何避免人财两空?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为什么离婚
近年来离婚过错方能分割财产吗?
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损害赔偿。综上所述,离婚后过错方是可以分割财产的,但是是需要对过错方进行赔偿的,以及离婚后过错方能够分割多少财产都是要依据具体怎样的过错来定的。如果是正常离婚,双方分割财产是基于双方财产平等的情况下均匀分配的。
【案例-婚姻家事篇】夫妻签订共有房产归女方所有的离婚协议,男方反悔且没有登记离婚的,女方还能否按照离婚协议要求房产归自己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且一方反悔的,法院并不确认该协议的效力,而是认为该协议没有生效,进而按照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处理。本案中,虽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北京房产归刘女士所有,但双方并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且在第一离婚诉讼中没有处理北京房产。因此,
“非婚生”子女出国办公证遇尴尬竟是“假离婚”买房惹的祸
风险四:离婚复婚之间,财产所有权性质发生转变在我国法律上是以婚姻登记时间为界,严格区分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即使双方复婚,离婚前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哪一天夫妻双方真想离婚,分割财产的比例只能按照最后一次“婚姻持续时间”计算,这其中的利害得失,可能到最后才会有人恍然大悟,继而后悔不迭。风险五:离婚会失去对配偶财产的继承权刘女士与丈夫王某为了买房办了“假离婚”,没想到王某突遇交通事故死亡。王某名下还有一套房产和部分存款,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才能取过户。结果,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出现了刘女士不愿意遇到的难题:公证员告知因为王某的房产是在结婚前买的,且刘女士与王某已经离婚,又没有复婚,故刘女士对王某的
离婚时怎样分割共有房屋?离婚时怎样分割共同投资财产?
尚无既得利益的部分,离婚时应按照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例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具备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但这种投资后来往往由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经营,或者虽由夫妻双方经营但对外以一方的名义取得利益和承担责任,例如,双方共同料理出租出售,但产权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共同投资的产业应分给实际的营业人和财产的名义所有人,但应对另一方视投入的多少予以合理补偿。张海兰律师总结:以上就是“离婚时怎样分割共有房屋?离婚时怎样分割共同投资财产?”
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能否执行?
改了结婚日期,结果被判刑了再婚家庭生育的那些事离婚协议中这六种约定无效“假离婚”结果“净身出户”?伤钱伤感情离婚不履行抚养协议,怎么办?结婚钻戒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婚后加名”那些事儿,一方出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8条裁判规则“捉奸”,你需要注意防范哪些法律问题?丈夫与“小三”之间的情债,法院这样判离婚,可以不出庭的5种情形,但必须承担4种后果先买房还是先结婚?离婚时产权归属大不同!
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 能再次分割吗
3、若其中一方确有证据证明在离婚协议签订中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情况的,法院应考虑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4、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配,并在最后约定“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的情况下,应视为双方对相应财产分割后的一个兜底条款。即在对价值较高、或双方较为重视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后,对一些个人物品或价值较小的财产,双方不再一一列举,以该条款予以明确“财产有谁控制即归谁所有”。故,在该情况下,其中一方诉至法院要求再行分割处理的,则不予支持。5、当然若一方确实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情况的,另一方不但可以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债务怎么处理?
如果是夫妻双方欠下的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应该进行平等分割,继续由双方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