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年5月21日修订)四十、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归一方所有,若不分或者明显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双方连带偿还有关债务。【专家视点】1.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中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并无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从表现形式来看,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一般都不会明确写明什么是所附条件,但从本质上来看,登记离婚是财产分割的前提,该财产分割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故理论界将其界定为“附登记离婚
【法规速递】《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有无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从表现形式来看,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一般都不会明确写明什么是所附条件,但从本质上来看,登记离婚是财产分割的前提,该财产分割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故理论界将其界定为“附登记离婚条
协议离婚中,认定欺诈与胁迫的8种情形和5点注意事项
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并且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田某某与任某某婚续期间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田某某要求对离婚时尚未分割的财产予以分割,法院予以支持。但对离婚协议中已分割的财产,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核心意思是离婚
律师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问题
五、关于男女双方起诉离婚前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效力的认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离婚前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因此,审理这类案件不能简单将协议中的一方放弃主要或大部分财产的约定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亦不宜将急于离婚的一方在财产上做出的让步视为另一方“乘人之危”,只有在一方利用他方生病,行为能力受限等特殊情况下,迫使他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协议的,方可认定为“乘人之危”。《江苏高院民一庭婚姻家庭案件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研讨会综述(2005)》(二)关于男女双方起诉离婚前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因此,审理这类案件不能简单将协议中的一方放弃主要或大部分财产的约定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亦不宜将急于离婚的一方在财产上做出的让步视为另一方“乘人之危”,只有在一方利用他方生病,行为能力受限等特殊情况下,迫使他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协议的,方可认定为“乘人之危”。《江苏高院民一庭婚姻家庭案件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研讨会综述(2005)》(二)关于男女双方起诉离婚前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
一方没离婚前就出轨了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
协议离婚不成,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因为,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通过诉讼解除了婚姻,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权。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也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协
离婚前写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没钱怎么办?
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