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房天下:动迁安置房买卖技巧分享 动迁房买卖的步骤有哪些?
动迁房买卖的步骤?1、动迁安置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我们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2、一般动迁房买卖尽量要求卖方的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动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动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动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我们知道了动迁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在买卖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手续还是很复杂的,所以我们在买房子之前先要做好充分的了解,该登记的时候及时去登记,该签合同的时候及时签合同,
离婚,夫妻共有房屋归谁?
“分割销售”合同无效?十七、婚姻-家庭-继承问题2017.9.27离婚的法定依据是什么?2016.4.16离婚,房产如何分割?2017.10.15离婚,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分割?2017.10.11离婚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2017.10.14离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2017.10.7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扶养费的追索2017.10.8夫妻约定财产制背景下的法定补偿请求权所有权归谁?2017.10.12离婚协议中对于动迁利益分割的约定存在欺诈,如何维权?2017.8.8卖房人死亡,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继续
离婚协议中对于动迁利益分割的约定存在欺诈,如何维权?
“分割销售”合同无效?十七、婚姻-家庭-继承问题2017.9.27离婚的法定依据是什么?2016.4.16离婚,房产如何分割?2017.10.11离婚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2017.10.7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扶养费的追索2017.10.8夫妻约定财产制背景下的法定补偿请求权所有权归谁?2017.8.8卖房人死亡,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履行?2017.8.3共有房屋的使用收益陷入僵局,如何破?2016.4.3离婚父母一方出售未成年子女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2016.6.9侵犯法定继承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盘点不买动迁房的6大理由!
户型设计不合理动迁房有很多户型设计不合理,奇葩户型比比皆是,卫生间和厨房门对门的,户型设计严重浪费空间的,没有阳台和窗户的……一定要到你买的那套房子去看看户型。买房最重要的是住的舒适,如果买到了差户型,将严重影响到你得生活质量买房不能唯地段论,相同的地段动迁房单价虽然比较便宜,但不足之处也很明显。所以买房前,一定要做充分对比,买到最合适自己的房子。更多相关资讯可以在应用市场搜索“房天下”下载房天下APP查看
只要牢记这5点,买动迁房比买商品房性价比更高!
送上本期小贴士:动迁房确实省钱,但主要是要考察动迁房的性价比,如果省得钱还不够折腾的,最好别买。小测试:其实通过看户型就能大概判断出来,下面这四张户型图是财宝君随机找的四个拆迁小区的户型图,动迁房”查看。下期预告:上期的“财宝论市”给大家讲了涨停的奥秘,明天就给大家聊聊跌停是怎么回事儿?欢迎收看。
上海人靠动迁房得到千万身家 看看动迁房的新规
买动迁房先要弄清楚动迁房的产权问题,在上海人心里动迁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能动迁意味着自己要脱贫走向小康水平,甚至有些本地人的宅基地拆迁以后连土地都算钱,往往这样一动迁有几千万的身家,房子有几套,还有些人就专门买老房子等着动迁,其实这样想也没错,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含着金钥匙出生,现在房价又那么贵,想要买个好点的房子要好几百万,一般工薪阶层怎么买的起呢?所以还是动迁最好,
婚后得到的动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相关法律对于共同财产的规定很详尽,列举也相对来说比较全面,字面理解比较容易。我们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所谓“取得”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创的”财产。与之区别的是婚前取得的财产在婚后变换形式,仍为婚前财产。这一点在动迁中很常见,也是最容易忽略的。动迁房是居住利益(如老公房的租赁权)或者产权(产权房的所有权)的转化。
沈阳回迁房办理更名过户,得准备好这些手续
要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购房缴款发票、动迁协议,动迁房结算安置单,动迁房安置扩大面积通知单,购房人夫妻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注:婚姻关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等相关材料),维修资金结算认证单及专用收据,契税完税证明,经审核认定的其他必要材料。(二)二手房转让。要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申请人(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注:婚姻关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等相关材料),维修资金结算认证单,契税完税证明,经审核认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高知”夫妻办假继承公证 再两次“假离婚”转移财产争房产
法院:公证时隐瞒真实情况撤销离婚有关继承房产裁决得知叔叔以离婚调解书不合法为由去法院起诉,李林有点害怕。2015年10月,他又与妻子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随后要求法院撤销李宝奎的起诉申请。2015年11月,经法院调查后认为,2014年5月,李林的离婚调解书是根据夫妻双方意愿作出的财产分配调解,法院在确认继承房产已经过户至李林名下后,才进行了房产分割。原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夫妻双方已不存在婚姻关系,李林夫妇再次办理离婚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法院不予裁定撤销李林离婚调解书,离婚案需重新审理。最终,道外区法院认定,离婚调解书中有关继承房产的离婚财产分割一项存在问题,因李林在办理公证时隐瞒了存在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真实情
案外人执行异议成立要件之占有未经验收的一手房是否算作合法占有?
2017.10.15离婚,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分割?2017.10.11离婚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2017.10.14离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2017.10.7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扶养费的追索2017.10.8夫妻约定财产制背景下的法定补偿请求权所有权归谁?2017.10.12离婚协议中对于动迁利益分割的约定存在欺诈,如何维权?2017.10.19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017.8.8卖房人死亡,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履行?2017.8.3共有房屋的使用收益陷入僵局,如何破?2016.4.3离婚父母一方出售未成年子女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2016.6.9侵犯法定继承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