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幼柏律师成功办理的婚姻家事案数量统计
——主审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148、沈**与黄**离婚纠纷一案,涉及抚养权、抚养费、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分红等财产分割,判决结案。——主审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149、武**与胡**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涉及抚养权、抚养费,判决结案。——主审法院: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150、彭**与李**离婚纠纷一案,涉及抚养权、抚养费、房产分割,判决结案。——主审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151、陈**与吴**离婚纠纷一案,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判决结案。——主审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152、李**与吴**离婚纠纷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专家——王幼柏律师
——主审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146、梁**与姚**离婚纠纷一案,涉及抚养权、抚养费,判决结案。——主审法院: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147、潘**与廖**离婚纠纷一案,涉及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判决结案。——主审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148、沈**与黄**离婚纠纷一案,涉及抚养权、抚养费、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分红等财产分割,判决结案。——主审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149、武**与胡**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涉及抚养权
抚养权纠纷,法院如何判决
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3、十周岁以上的小孩怎么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有事找律师(go)温馨提示:在离婚后产生抚养权纠纷,欲变更孩子抚养权,首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达成协议后通过公证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就需要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值得注意的是,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可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由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重磅!武汉市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裁判文书大数据统计
在离婚后的抚养权纠纷中,从数量来看,抚养费纠纷多于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原因之一随着物质生过水平的提高,抚养孩子的费用增加,请求变更抚养费得到认可的比例加大;关于抚养权变更的纠纷中,得到支持比例较低,符合《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和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纠纷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司法审理实践中,为维护孩子成长环境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判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概率较低且条件苛刻。
2018年新婚姻法:离婚时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4个有利条件?
但是,夫妻离婚时为了争取小孩抚养权而闹上法庭,最终双方伤了和气、成了仇人,以后不管哪一方争取到了小孩的抚养权,都很可能阻挠另一方探望孩子。因此,从长远来说,离婚案件中通过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抚养权时,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孩子。二、抚养权纠纷,法院如何判决孩子归谁1、两周岁以下的小孩怎么判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我国离婚怎样解除抚养权?离婚协议书找不到了怎么办?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在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变更案件时,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这几年以来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我国的离婚率更是直线上升,在离婚时候会遇到诸多的问题纠纷,离婚时的解决处理结果以及判决结果都会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但是有时候会出现遗失的情况,那离婚协议书找不到了怎么办?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纯干货)离婚协议中,如何全面约定孩子的抚养问题!
对此,离婚时的约定就显得至关重要,故应当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子女非法定教育费用的承担问题。9.子女侵犯第三人权益引发赔偿的承担问题。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子女一方侵犯第三人利益引发赔偿的,一般情况下由其直接抚养的父母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直接抚养一方经济确实困难的,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仍然应当承担。为避免届时因发生此种情况争论不休,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此进行明确约定。最后,不管婚姻破碎原因几何,但孩子终归无辜,切勿因为盲目争夺对孩子的抚养权,而忽略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更多法律咨询,把问题交给我
杭州市 2016 年度婚姻案件裁判规则大数据报告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一、婚姻家庭领域诉讼业务:离婚纠纷(含涉外)、继承纠纷(含涉外)、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婚姻无效纠纷、同居关系纠纷、抚养纠纷、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所有领域。非诉讼业务:夫妻婚前(婚内)财产约定协议、赠与协议、遗嘱、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谈判工作等。二、财富管理领域本部门律师运用财富法律管理工具,结合自身的法律素养与知识技能,部门负责人:吴晓洁律师(盈科杭州权益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与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
夫妻协议离婚后常见的纠纷情形及诉讼时效规定?
综上所述,若在离婚前没有做好风险防范及相关财产、抚养权、探视权、违约、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的明确约定,则有可能引发各类离婚后的纠纷,从而导致领取离婚反而成为另一场纠葛的开始。
西安律师余蓉//婚前协议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出的约定是否有效?
但是在离婚当时,有些当事人对婚前协议表示反悔引发诉讼。该类案件属新类型案件,对其判决所依据的法理及具体法律规定,尚无固定先例可循,但其作为解决纠纷的新型方式,(一)关于子女抚养的婚前协议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关于子女抚养的婚前协议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其是否有效主要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考量:关于身份关系的合同不适用合同法,而应根据解决纠纷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予以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应依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而决定;父母关于子女抚养的婚前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即子女的权益。(二)关于身份关系的合同不适用合同法,而应根据解决纠纷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予以处理关于身份关系的合同不适用合同法,而应根据解决纠纷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