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吗?原告不出庭有哪些后果?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审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八、一百五十九、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按撤诉处理。由此可见,离婚诉讼中,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应按撤诉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出庭与被告不出庭的情况其实都是有的,但此时法律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却不一样,其中要是原告不出庭的话,则按
离婚案被告不到庭怎么办?找不到被告如何处理?
对于离婚案件被告未到庭,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缺席判决对于离婚案被告不到庭怎么办这个问题,此时并不会因为被告不到庭就不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在原告提供了相应证据的情况下,法官也是会对案件作出离婚判决的,此时属于缺席判决,对被被告来讲可能会有所不利。因此建议收到法院离婚传票之后还是要按时参加诉讼才行。
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处理
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2)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
互助法院:原告离婚未到庭 法院裁定撤起诉
离婚案件是身份关系的变更之诉,它不仅关系到婚姻关系的存废,而且涉及家庭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的稳定。如果没有原告本人的陈述,很多案件事实也就很难查清。同时,从原告的角度来说,作为诉讼的发起方,本应积极准备诉讼,方便法院查明事实早日裁判;但在开庭之日不积极履行出庭应诉的义务,其行为是一种消极处分民事诉讼权利的行为,行为人应该对自己的处分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按原告撤诉处理就是要让原告担负这份责任。
说法|离婚案件一方缺席怎么判决?
第五对经传票传唤被告不到庭的案件,审判人员更要慎重处理,要耐心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争取让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对被告明确表示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将被告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小孩抚养等意见记入笔录,或采取就地调解和到案发地开庭等措施,解决被告不愿到庭参与诉讼的问题。总之,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应充分运用自己的聪明和才智,一方面要大胆运用缺席判决,不能因为出现缺席情况而拖延诉讼,损害;另一方面又要严格执行法律程序,避免缺席判决的扩大适用,从严掌握离婚案件的缺席判决,防止当事人采取欺诈手段,损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乃至实体权利。
离婚诉讼中原告委托代理人开庭 应按自动撤诉处理 | 婚姻法之家
从常理来看,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是不能等同的两个身份概念,委托代理人所掌握的情况大量来自于委托人的一面之词,无法对真正情况作全面的了解,如果没有原告本人的陈述,代理人根本无法就具体事实来陈述和发言,那么案件事实也就很难查清。同时,从原告的角度来说,作为诉讼的发起方,本应积极准备诉讼,方便法院查明事实早日裁判。但在开庭之前不说明无法参加诉讼的客观事由,开庭之日也不积极履行出庭应诉之义务,其行为是一种消极处分民事诉讼权利的行为,行为人应该对自己的处分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按自动撤诉处理就是要让原告担负这份责任。综上所述,原告罗某某虽然有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应诉,但作为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诉讼主体其本人未按规定到庭应诉,依法可以按照自动撤回诉讼处理。
“宋喆杨慧”离婚案,系列疑问和答案或许都在这里!
●会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原告未提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而被告未到庭,在此情况下不宜判决离婚,因为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不同于其它案件,一旦判决离婚就意味着这个家庭解体,如果被告对离婚的抵触情绪较大,而法院仅凭原告陈述就草率判决准予离婚,处理不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甚至发生恶性事件。②关于子女抚养方面。该问题,虽然《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都有明确规定,但本案不涉及,在此不赘述。③关于夫
佛山律师|离婚案件被告不来,婚就一直离不了吗?
第四、努力做好未到庭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对下落不明的被告出现并到法院缠诉的,应当对其进行耐心的疏导解释,说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向其讲解公告送达的有关法律规定,说服其服判息诉,同时告知其若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可另行起诉;若要求抚养子女并有能力抚养时,告知其另行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第五、对经传票传唤被告不到庭的案件,审判人员更要慎重处理,要耐心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争取让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对被告明确表示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将被告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小孩抚养等意见记入笔录,或采取就地调解和到案发地开庭等措施,解决被告不愿到庭参与诉讼的问题。
河北石家庄律师|离婚案件被告不来,婚就一直离不了吗?
第四、努力做好未到庭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对下落不明的被告出现并到法院缠诉的,应当对其进行耐心的疏导解释,说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向其讲解公告送达的有关法律规定,说服其服判息诉,同时告知其若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可另行起诉;若要求抚养子女并有能力抚养时,告知其另行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第五、对经传票传唤被告不到庭的案件,审判人员更要慎重处理,要耐心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争取让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对被告明确表示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将被告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小孩抚养等意见记入笔录,或采取就地调解和到案发地开庭等措施,解决被告不愿到庭参与诉讼的问题。
西安律师王继平//离婚案件被告不来,婚就一直离不了吗?
总之,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应充分运用自己的聪明和才智,一方面要大胆运用缺席判决,不能因为出现缺席情况而拖延诉讼;另一方面又要严格执行法律程序,避免缺席判决的扩大适用,从严掌握离婚案件的缺席判决,防止当事人采取欺诈手段,损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乃至实体权利。在具体案件中,如果原告两次以上起诉离婚,被告每次均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见诉讼,鉴于被告无任何挽回婚姻的态度,存在原、被告分居两年以上或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况的,法官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必要时走访社区村落亲人朋友后,可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