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婚姻可以起诉离婚吗
目前,“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上还存在空白,尤其是当妇女成为“冷暴力”对象时。我国现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要么只有原则性规定,要么只对以“作为”方式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对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没有明确的界定,使家庭冷暴力遭遇了法律空白,因此家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就成了一个难题。对于解决的方式,目前最好不要从法律的角度来约束,而应该从道德的角度来解决,因为这是夫妻两个人自己的事。综上所述,冷暴力也是经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法律快车)
冷暴力婚姻可以起诉离婚吗
目前,“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上还存在空白,尤其是当妇女成为“冷暴力”对象时。我国现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要么只有原则性规定,要么只对以“作为”方式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对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没有明确的界定,使家庭冷暴力遭遇了法律空白,因此家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就成了一个难题。对于解决的方式,目前最好不要从法律的角度来约束,而应该从道德的角度来解决,因为这是夫妻两个人自己的事。综上所述,若您有其它问题,欢迎前来咨询。
冷暴力!妻子被丈夫长期冷落 三次起诉离婚终获支持
这是截至目前我国在法律层面对“冷暴力”首次且唯一的法律规定,现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定要么只有原则性的规定,要么没有明确的界定,《反家庭暴力法》这一专门法的颁布实施,有力地弥补了这一法律空白。4.如何处置“冷暴力”?“冷暴力”同样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因此《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当中针对家庭暴力的相关规定,如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及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但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规定预计会在“冷暴力”的适用上存在障碍。律师认为,遭遇家庭冷暴力的取证,将成为实践中必然面临的难题。如果到法院以遭受“冷暴力”为由提出离婚,将会遇到举证困难,其行为的结果通常看不见伤痕,无法做出伤情鉴定,但这并不等于受害者就无法获得证据。
什么情况可以离婚?家庭冷暴力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吗?
因为冷暴力主要是精神上的伤害,有别于传统的家庭暴力,取证比较困难,那么它是法定的离婚事由吗?起诉法院法院会支持吗?按照现在的法律来说,对于冷暴力还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有很大的争议,一般不入家庭暴力,判决中主要还是看法官的衡量。当然了婚姻法还是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冷暴力的存在,感情确已破裂,还是可以离婚的。
家庭冷暴力 造就“绝望主妇”
2012年,阿霞曾起诉到法院,要求跟陈翔离婚,法院并未判离。今年初,阿霞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陈翔离婚。陈翔称双方虽然有矛盾,但是没有根本分歧,并不同意离婚。感情是婚姻之基石。法院以两人在性格、志趣、生活方式等方面存有分歧,并长期沟通不善,确认感情确已破裂,准许双方离婚。
遭遇家庭“冷暴力”,怎么申请离婚?
因此当男方以“冷暴力”形式任意损害女方权益,女方提出离婚时,法院会将这一点作为依法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律师建议遭遇家庭“冷暴力”的一方应注意诉前的收集证据环节。名词解释虽然目前根据相关法律,只能对长期的、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身体暴力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但事实上,家庭暴力远远不止身体暴力这一种。学理上,将家庭暴力的方式分为四种类型: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性暴力。家庭暴力存在的核心实质是控制,即一方通过这四种方式的暴力手段,达到使另一方屈服并服从自己意志的目的。其中性暴力中,又分为性强迫和性冷淡。“冷暴力”是相对于积极暴力而言的一种暴力的形式,是指不是通过殴打等行为解决问题,而是表现为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冷暴力”,主要是指性暴力中的性冷淡。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原本是夫妻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家庭冷暴力的危害都有哪些?家庭冷暴力证据需要怎样收集?
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二、怎么收集家庭冷暴力证据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的问题,不同于传统的家庭暴力取证,施虐者主要以精神虐待为主,因此家庭冷暴力行为实施的隐蔽性就给受害者取证带来了很大程度上的困难。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传统暴力受害者一样在身体上留下伤痕。同时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实施冷暴力后也很少留下物证。并且处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为了维护自己的隐私和所谓的家庭尊严,一般会选择“家丑不外扬”,因此其家事外人无从得知。那么受害者如何寻找证人证言如何证明自己所言是真实的,在法律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致使受害者收集证据面临着巨大挑战,家庭冷暴力
多次起诉离婚 “冷暴力”让法官终判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王女士和吴先生应该以负责的态度对待婚姻,各自努力改善夫妻关系,双方之间不能冷暴力,前面给了两次机会,双方关系没有任何的改变,仍处于分居状态,几乎不联系。吴先生没有作出任何的行动,因王女士坚持离婚,故判决王女士与吴先生离婚。
“家庭冷暴力”难续新婚夫妻缘
实际婚姻中经常发生如漠不关心、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恶语中伤、对家事不负责任等伤人于无形的“冷暴力”行为,因其不见血不见伤,不能做伤情鉴定,与“闹别扭”行为难以界定,目前受理的冷暴力引发离婚案件也较少。仓山法院法官建议夫妻双方在发生矛盾,尤其在发生“冷暴力”时,夫妻之间要及时冷静沟通,勇于打破僵局、消除隔膜,用心经营婚姻,共同维护以爱为纽带、以和睦为基础的美好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