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不要随意撤诉
然后等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就可以判离了。李女士轻信了法官的劝说,草率撤回了起诉。半年后,李女士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这一次,被告应诉倒也积极,但仍然不同意离婚。经过审理,法官竟然驳回了李女士的起诉。李女士接到判决书后大惑不解:法官不是讲了先撤诉,半年后再诉就可判离吗?为什么还是没有判离呢?听了李女士的遭遇,本律师很同情,但也很无奈。因为第二次法官驳回其离婚请求是没有错误的,原因就在于李女士撤诉过于草率。其撤诉只是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法官可以不经过审理而轻松完成了一个案件,而对于她自己则没有任何好处。因为第一次的诉讼没有正式送达给被告,被告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就会判离?是真的吗?
法院判决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当事人甚至律师都有这样一个误解: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肯定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在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以起诉次数为依据,而是根据是否符合法定情形依法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符合以下离婚情形可判决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能判离吗?
所以不如设置一个“缓冲期”来考验双方的真实感情状态,如果半年后原告仍然坚持离婚,那就说明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此时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再考虑判离的问题。这么做既让法院的离婚判决尊重了事实,也节约了司法资源。由此可见,该规定中的半年时间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双方来讲实际上就是个感情考验期。既然是个考验期,当然要考验双方,而不是单是考验一方。那么,让双方都知道该半年是考验期便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所以,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过程一定要让被告知道原告已经提起诉讼并知道诉讼的结果(公告送达在法律上也视为通知了被告),才谈的到双方是否知道接下来的考验期问题。但如果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正式通知送达被告之前,原告便撤诉,则很难说
起诉离婚后不要随意撤诉
与其现在白费力气地继续尝试向被告做送达,还不如早些撤诉。然后等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就可以判离了。李女士轻信了法官的劝说,草率撤回了起诉。半年后,李女士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这一次,被告应诉倒也积极,但仍然不同意离婚。经过审理,法官竟然驳回了李女士的起诉。李女士接到判决书后大惑不解:法官不是讲了先撤诉,半年后再诉就可判离吗?为什么还是没有判离呢?听了李女士的遭遇,本律师很同情,但也很无奈。因为第二次法官驳回其离婚请求是没有错误的,原因就在于李女士撤诉过于草率。其撤诉只是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法官可以不经过审理而轻松完成了一个案件,而对于她自己则没有任何好处。因为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如何办理|广西柳州律师
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2、证据的准备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第二次离婚六个月期限的起算点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诉讼离婚后,离婚
起诉离婚被驳回,半年等待期间应该注意什么?
这些证据直接导致法官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再次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而原告依然沿用第一次诉讼中被告的住址,就会造成法院无法找到被告的情况。本律师曾代理过一起离婚诉讼就涉及这种情况:第一次诉讼时,被告的户籍地在房山区。为了以管辖异议拖延我方的第二次离婚诉讼,被告悄悄将户籍地签到了北京市海淀区。然而,并向公安机关调取了被告的居住证明后,直接向海淀区法院起诉离婚,化解掉了被告打算提起管辖异议的企图,为我的当事人节省了不少时间,加快了案件的进程。而工作、财产情况的变化将会影响离婚
以案说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不能简单依据起诉离婚的次数
结合本案,一方面,原告主张此次起诉离婚系第二次起诉离婚行为,但其主张的第一次离婚起诉发生于2011年2月11日,两次诉讼的当事人虽然完全相同,但两次诉讼间隔期间原、被告双方经历了协议离婚、自愿复婚的过程,双方之间婚姻关系并非持续维系,其复婚的行为亦证明了双方对婚姻关系的重新审视,故原告于2016年5月5日起诉离婚的行为,系对双方复婚后婚姻关系的处理,故不应当认定为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行为。另一方面,原告此次起诉离婚并无具体原因,其主张的分居情形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再
第二次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起诉离婚程序有哪些?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无论是第几次起诉离婚,其实在要求准备的材料上面都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基于之前失败的经验教训,后面起诉离婚时准备的材料自然也是更充分、全面一些。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若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
同时,在审判实践中还有很多原告为了达到不合法目的而故意“偷偷起诉后再偷偷撤诉”,造成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离婚”。所以,目前法院一般认为原告第一次起诉后,被告未接到正式通知与送达的情况下,原告便撤诉,半年的等待时间不能视为考验期,所以原告第二次起诉仍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不判离的可能性与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样。要想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自然也是要符合判决离婚的标准才行,此时的标准就是唯一的,即要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完全破裂了才行。当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的时候,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新证据、新理
应如何面对该起诉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问题?
开庭后的结果依然是驳回我方的离婚请求,中间所需要的时间也依然是差不多在法官们的年终结案期限前。然后,我方等半年后第二次起诉就可以获得离婚判决。既然两种处理管辖异议的方式所导致的结果都一样,所以,本律师认为没有必要在到底该由哪个法院审理的问题上与对方纠缠。就这样,本律师今天找到承办法官直接摆明了自己对该管辖问题的上述与判断,并得到了法官的认同。于是,本律师向法官提出了一点希望:“对于该案的管辖问题无论怎么判都行,只希望能尽快出裁定、尽快配合相关部门移送案卷。保证我方在年底前能拿到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好让我们提早进入等半年后再提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