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告离婚?公告离婚需要几天?
只有符合《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的宣告失踪的条件,即被告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查找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仍杳无音讯的,才能被宣告为失踪人。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原告与被告的离婚就不会被准予,原告暂时就不能与他人结婚。并且要遵守法律关于公告期的规定。由于被告人下落不明,因此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用公告方式送达,需要注意的是公告离婚有两个公告期,无论是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向被告送达起诉书,还是人民法院在判决后向被告送达判决书,发布公告的公告期都不能少于60天。对于出国后失踪的被告人,公告的期限还要延长至6个月。4、被宣告为失踪人的配偶起诉
离婚时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如果处在离婚的节骨眼儿上,另一方离家出走,当事人在知道对方的联系方式和住址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找法院起诉,无须有太多的顾虑。如果被告在原告起诉前,就已经消失了,而且失踪的时间比较长,原告可以先向公安机关立案寻人,然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不能正常送达的情况下,可以拿出公安机关备案的记录,或相关单位的证明,进一步证明对方下落不明的事实。如有更多离婚、诉讼等法律方面的困惑,请加我咨询:Superyuan2014版权所有
律师:离婚找不到被告并非离不了婚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第四步:法院会在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其实,笔者在工作中有很多当事人曾问过,我要离婚,那我老公找不到怎么办?他都不出现,怎么办。是的。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是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庭的。但一方就是不出现该怎么办?没有关系,因为法律还规定了一项:公告送达,缺席审判。不管是什么案件,都有这么个救济程序。离婚案件虽然特殊,但如果没有这一救济程序,当事人一方就会因另一方永远不出现而一辈子离不了婚。因此,如有这方面顾虑的,请放开。当然,万事
谨记:找不到被告不要撤诉,要求法院公告送达
group_id=4194&group_flags=0">离婚之夫妻共同债务法律问题4、欠债不还,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可以起诉吗?5、欠债不还原告被告所在地都能起诉吗
2018新婚姻法:找不到人这样也能离婚!
婚姻的另一半消失不见满两年,当事人想要离婚,可以先到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另一半宣告失踪,人民法院作出另一半宣告失踪的公告,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可就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作出单方判决。当然,在现实情况中,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能判决离婚。其中,对于被宣告失踪的一方,另一方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确已案情破裂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对于找不到另一半想要离婚的当事人来说,可以先
律师:离婚找不到被告并非离不了婚
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是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庭的。但一方就是不出现该怎么办?没有关系,因为法律还规定了一项:公告送达,缺席审判。不管是什么案件,都有这么个救济程序。离婚案件虽然特殊,但如果没有这一救济程序,当事人一方就会因另一方永远不出现而一辈子离不了婚。因此,如有这方面顾虑的,请放开。当然,万事以和为重,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离婚。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律师:离婚找不到被告并非离不了婚
其实,笔者在工作中有很多当事人曾问过,我要离婚,那我老公找不到怎么办?他都不出现,怎么办。是的。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是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庭的。但一方就是不出现该怎么办?没有关系,因为法律还规定了一项:公告送达,缺席审判。不管是什么案件,都有这么个救济程序。离婚案件虽然特殊,但如果没有这一救济程序,当事人一方就会因另一方永远不出现而一辈子离不了婚。因此,如有这方面顾虑的,请放开。当然,万事以和为重,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离婚。
涉及公告送达的离婚案件需要多久结束?
如果法官的工作效率比较高,且作为原告应对法官也比较正确的情况下,半个月内公告信息可以正式刊登出来。从刊登日起便可以计算开庭的日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内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期为60天,涉外离婚案件的公告期是90天。公告期满后还要再等30天的举证期。一般在举证期满的第三天上午九点安排正式开庭。届时,无论被告是否露面,法院都可以进行审理并在审理后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一点是:判决做出后,还应将判决进行公告。公告期仍然是60天或者90天。公告期满后,还需要经过上诉期(国内普通离婚案件上诉期为15天,涉外
离婚找不到被告并非离不了婚
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是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庭的。但一方就是不出现该怎么办?没有关系,因为法律还规定了一项:公告送达,缺席审判。不管是什么案件,都有这么个救济程序。离婚案件虽然特殊,但如果没有这一救济程序,当事人一方就会因另一方永远不出现而一辈子离不了婚。因此,如有这方面顾虑的,请放开。当然,万事以和为重,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