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落不明起诉离婚

对方下落不明 能否起诉离婚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到底对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诉离婚?其实是可以的,而这个时候除了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外,也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之后再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而在这个时候因为对方下落不明,一般法院会采取公告方式来送达,当然最终要解除婚姻关系肯定就是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发布时间:2018-12-06 23:14:59 浏览量:7716

对答案啦:夫妻一方下落不明 离婚请求应获支持吗?

(1)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对于这种情况,由法院查明事实后,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2)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会准予离婚。敬请

夫妻一方找不到人,就不能离婚了,法官说可以的

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为:(1)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对于这种情况,由法院查明事实后,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2)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另一个找不到怎么处理?

诉讼法院的管辖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一般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找不到的都是被告一方,不过此时并不会

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一般诉讼离婚需要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都在场,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那么也是允许当事人不出庭的,如原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往往就是尤其监护人代理出庭支持诉讼,而本人并不一定非得要亲自出庭参加诉讼。

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可以去法院直接起诉离婚吗?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源自法律小常识

男方欠债失踪,女方该如何离婚?

由于婚姻案件中第一次起诉的法官必须在查清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基础上才会判决离婚,故该女士需要尽量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仅以夫妻分居满两年为由要求离婚,由于不具备因感情不和这一法律要件,法官很可能会驳回。所以该女士需要做好两次诉讼才能离婚

最高法院民一庭法官肖峰:离婚诉讼中一方下落不明的司法处理

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下落不明的一方故意离开最后居住地,并故意和自己的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断绝联系的,可考虑认定为构成《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判决准予离婚。在认定下落不明人是否故意的问题上,应当考虑下落不明一方离开最后居住地的理由,过错程度,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后果及起诉一方的境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我们认为,在一方缺席的情形下,光凭一方举证,直接认定故意存在很大风险。而且《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准予离婚的前提是调解无效。而调解无效的前提是双方到庭。显然,在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形下,无法到庭接受调解,自然也就不存在适用《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准予离婚的问题。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怎么办?起诉离婚什么时候开庭?

2、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3、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相关规定:1、《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2、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

离婚案被告不到庭怎么办?找不到被告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找不到被告,且失踪未满两年,难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笔者认为如果被告失踪未满2年,就判离婚,属于实体错误;此种情况应当说服原告撤诉;如果原告不撤诉,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项裁定驳回起诉。二、离婚案被告不到庭怎么办近年来,离婚纠纷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离婚纠纷案件中被告人未到庭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二种情况,一是找不到被告,被告未到庭;二是能找到被告,但被告故意逃避不到庭。由于我国《婚姻法》规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被告未到庭,就不存在调解的条件或可能,导致人民法院审理工作难,判决离婚难,甚至某些案件直接判决不准离婚。律师认为,如果被告未到庭就不判决离婚

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还能不能离婚?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宋颖琪律师】上海专职执业律师,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供职于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各类离婚案件,共代理或办理数百起各种类型的离婚案件,案件类型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产、债务纠纷、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协议离婚、涉外离婚等各方面。对离婚案件涉及的公司股权、房产纠纷、大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尤为专长。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取得当事人充分认可,赢得良好口碑。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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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和成都比较多,棒

匿名 共5个回复>

举个例子:可以是各种实物类的包装盒,装他喜欢的物品,尤其是你之前不认同的认为乱花钱的玩意儿。亦或者是两个人切换身份过一天的生活,你会知道男孩子如何压抑自己的王子病活得多么的辛苦长长你的同理心用点心谢谢

匿名 共9个回复>

干什么都要操心,感觉自己什么都学会了,每次她自己出去玩都要跟她说说东西别忘了,别把自己弄丢了……自己放假回家饿了不叫妈的那种什么都会|ू•ૅω•́)ᵎᵎᵎ自己不会洗衣服有我在一定让我帮她穿衣服穿鞋男朋...[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首先,很同情你和你妈的遭遇。其次要说的是:其实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什么挽回的余地了,腿一万步说,你们现在就算找到了他又能如何?你们能释怀吗?能原谅他吗?他自己又能释怀吗?还有脸回家吗?所谓覆水难收,既然已...[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爱上已婚男人,他也对你有意思,两人暧昧。此时你就该想,这个男的就跟随便嫖的鸡一样,占够了便宜自己开心就好了。反正他又不会死缠烂打甩不掉。这样的男人就跟汉奸一样,他能背叛他老婆,你说不定当了小三后头还有...[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亲吻什么的没有感觉才是最应该关心关的。

匿名 共3个回复>

我建议关闭这个问题,纯粹撒狗粮的,没意思

匿名 共2个回复>

看到这个问题,我第一反应是这个然后就看到一群秀聊天记录的,什么跟什么.什么时候开始,有趣(Interesting)这个【魅力】的代名词,变成了【中二】【卖萌】【逗比】【撒娇】【犯贱】的同义词了?

匿名 共0个回复>

真的离不开你老婆儿子那就振作起来,追老婆儿子一遍好好工作

匿名 共3个回复>

不知道怎么说呃我的前男友好像一直是别人眼中的男神……第一个十四五岁?高一时候一个高个儿白皮欧式大双挺鼻梁小尖脸的男孩子挺多小姑娘喜欢吧高三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人搞了一个表白墙还有好几个表白他的但是呃一个星...[详情]

匿名 共7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