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答案啦:夫妻一方下落不明 离婚请求应获支持吗?
(1)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对于这种情况,由法院查明事实后,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2)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会准予离婚。敬请
夫妻一方找不到人,就不能离婚了,法官说可以的
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为:(1)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对于这种情况,由法院查明事实后,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2)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另一个找不到怎么处理?
诉讼法院的管辖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一般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找不到的都是被告一方,不过此时并不会
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一般诉讼离婚需要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都在场,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那么也是允许当事人不出庭的,如原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往往就是尤其监护人代理出庭支持诉讼,而本人并不一定非得要亲自出庭参加诉讼。
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可以去法院直接起诉离婚吗?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源自法律小常识
男方欠债失踪,女方该如何离婚?
由于婚姻案件中第一次起诉的法官必须在查清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基础上才会判决离婚,故该女士需要尽量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仅以夫妻分居满两年为由要求离婚,由于不具备因感情不和这一法律要件,法官很可能会驳回。所以该女士需要做好两次诉讼才能离婚
最高法院民一庭法官肖峰:离婚诉讼中一方下落不明的司法处理
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下落不明的一方故意离开最后居住地,并故意和自己的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断绝联系的,可考虑认定为构成《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判决准予离婚。在认定下落不明人是否故意的问题上,应当考虑下落不明一方离开最后居住地的理由,过错程度,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后果及起诉一方的境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我们认为,在一方缺席的情形下,光凭一方举证,直接认定故意存在很大风险。而且《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准予离婚的前提是调解无效。而调解无效的前提是双方到庭。显然,在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形下,无法到庭接受调解,自然也就不存在适用《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准予离婚的问题。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怎么办?起诉离婚什么时候开庭?
2、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3、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相关规定:1、《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2、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
离婚案被告不到庭怎么办?找不到被告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找不到被告,且失踪未满两年,难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笔者认为如果被告失踪未满2年,就判离婚,属于实体错误;此种情况应当说服原告撤诉;如果原告不撤诉,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项裁定驳回起诉。二、离婚案被告不到庭怎么办近年来,离婚纠纷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离婚纠纷案件中被告人未到庭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二种情况,一是找不到被告,被告未到庭;二是能找到被告,但被告故意逃避不到庭。由于我国《婚姻法》规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被告未到庭,就不存在调解的条件或可能,导致人民法院审理工作难,判决离婚难,甚至某些案件直接判决不准离婚。律师认为,如果被告未到庭就不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