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旦碰到这6种情形,将不得不做房产评估!
6、离婚析产夫妻离婚时,往往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为了保证双方的公平性,往往需要找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并依据评估价格来进行金钱补偿。房产评估能确定房屋的市场合理价值,为人们在买房、房产抵押时提供一个确定的价格参考,对于安定人们的生活具有重大意义。一般来说,在实际的房产交易时,往往不会涉及到房产评估,但一旦碰到以上这6种情形,那么就不得不进行房产评估了。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股权分割的几种特殊原则?
即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对股权的价值轮流报价,最后以当事人所报的最高价格确定为股权的最终价格。该股权在被判决归属报价最高的当事人一方所有的同时,其应当给予另一方当事人相当于该股权价值一半的补偿。【宋颖琪律师】上海专职执业律师,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供职于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各类离婚案件,共代理或办理数百起各种类型的离婚案件,案件类型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产、债务纠纷、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协议离婚、涉外离婚等各方面。对离婚案件涉及的公司股权、房产纠纷、大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尤为专长。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取得当事人充分认可,赢得良好口碑。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
法院判例告诉你,离婚时车辆怎么分?
实践中会出现夫妻一方以机动车作为彩礼,离婚时要求返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来处理。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摘自《离婚纠纷法律精解、判例分析与诉讼指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98页)三、离婚纠纷中没有驾驶证的一方取得机动车所有权的相关问题第一,如果机动车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没有驾驶证的一方能否取得机动车的所有权?我们认为可以。驾驶证只是有资格驾驶车辆的证明,夫妻一方没有驾驶证的可以在日后考取,并不因此就必然丧失机动车的所有权。
山西甄晋生律师//最高院民一庭: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
业务专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医疗事故、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土地纠纷、企业法务等。
南京律师:小区的物业费一般多少钱?怎么构成?怎么计算?
钟延成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在职律师,江苏南京知名婚姻家庭专家律师、房地产建设工程律师,擅长处理各类离婚纠纷(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抚养权等)、遗产继承纠纷、房产纠纷(拆迁安置房买卖、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等)、建设工程纠纷、融资担保民间借贷纠纷等。有政府公务员工作经历,自执业以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两百余件,得到诉讼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离婚,名下机动车怎么分?|专家观点+裁判规则
(摘自《离婚纠纷法律精解、判例分析与诉讼指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98页)把它分享给你的小伙伴哦!
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分割机动车权属的裁判规则
根据最高法院新规修订《离婚纠纷最高法民一庭对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典型问题的解答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法院能否按协议分割财产?法信第782期
法院判例告诉你,离婚时车辆怎么分?
实践中会出现夫妻一方以机动车作为彩礼,离婚时要求返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来处理。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摘自《离婚纠纷法律精解、判例分析与诉讼指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98页)三、离婚纠纷中没有驾驶证的一方取得机动车所有权的相关问题第一,如果机动车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没有驾驶证的一方能否取得机动车的所有权?我们认为可以。
离婚,名下机动车怎么分?|专家观点+裁判规则
实践中会出现夫妻一方以机动车作为彩礼,离婚时要求返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来处理。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摘自《离婚纠纷法律精解、判例分析与诉讼指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98页)三、离婚纠纷中没有驾驶证的一方取得机动车所有权的相关问题第一,如果机动车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没有驾驶证的一方能否取得机动车的所有权?我们认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