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哺乳期怎么离婚,能离吗?
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3夫妻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法没有对哺乳期期间的协议离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且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办理协议离婚。
离婚后,如何保护自己在婚姻期间的财产?
3、丈夫逼迫妻子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婚内不动产归丈夫所有。丈夫采取家庭暴力手段或者威胁不签离婚协议就采取极端手段,逼迫妻子签订离婚协议,妻子不得已而签订。在这种情况下,对妻子而言,最重要的是保留整个签订过程受胁迫的事实的证据,往往可以通过录音、监控,来证明妻子是在受丈夫胁迫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妻子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该份离婚协议,若双方已经进入离婚诉讼阶段,妻子可向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效力的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
德州:妻子失踪半年丈夫想离婚咋办?
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按照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对被宣告失踪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准予离婚。
女方外遇并怀有他人孩子期间,男方能否提起离婚及如何处理相关财产纠纷?
但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女方的个人债务,或者其与妻子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且第三人(女方的哥哥)知道该约定的,则依法应有女方一人清偿该笔借款,男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另外,如果该笔债务是女方伪造的,则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老婆出轨怀孕,我可以提出离婚主张赔偿吗?
但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女方的个人债务,或者其与妻子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且第三人(女方的哥哥)知道该约定的,则依法应有女方一人清偿该笔借款,男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另外,如果该笔债务是女方伪造的,则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此外,在离婚诉讼中,如男方否认该笔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将不在离婚案件中对该笔借款进行处理,而向双方释明该笔债务可由债权人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处理。
离婚诉讼:有过错方起诉离婚,无过错方不同意,法院会不会判离?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请求损害赔偿提起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诉讼离婚中提出: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一审中提出:A、可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B、如
【婚姻篇】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的约定反悔,怎么处理?
●婚前一方首付房款,婚后共同支付按揭,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婚前借款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富翁丧失行为能力了 能起诉貌美妻子离婚吗?
第二,在程序上不能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只能先依照特别程序请求变更监护关系,然后才能由变更后的监护人提起离婚诉讼,这是程序上的要求。
妻诉离婚另有隐情 真相直问婚姻忠诚
妻子一番与诉求大相径庭的陈述,男方表示坚决不信,认为这是妻子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妻子为了证明事情真相,主动向法院提交了亲子鉴定申请。不久,丈夫拿到了医院出具的鉴定报告,报告结果显示孩子与其并无血缘关系。丈夫面对妻子的背叛和欺瞒十分恼怒,重新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表示同意离婚,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妻子支付包括生活费、分娩费,奶粉费、托儿费、教育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系列钱款赔偿。法院认为,妻子在婚姻期间的不当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