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离婚律师谈如何单方面离婚
具体的财产分割情况得根据当事人遇自身情况来分析,这个时候可以咨询沈阳离婚律师。3.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夺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决?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到底夫妻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决呢?此时要结合不同房产的情况作出才行,而其中夫妻房产并不一定就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而要是认定为一方个人房产的话,则离婚的情况下自然就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
洛阳离婚律师|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怎么办?
案件如何把握结果?起诉状如何书写?立案材料如何准备?何时立案?开庭审理如何进行庭辩?如何在开庭的短短时间内为己方争取有利的情况?一审结果不满意,如何进行上诉?这每一步环节都影响着案件的结果。去年王宝强离婚案件占了各大新闻热点,成为广大民众关心的事件。该事件当事人之一的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拘。近日,此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宋喆获刑6年。王宝强代理人张起淮律师在此案判决后,分享一张图片-内容为“与王宝强的合影”。事实说明,请律师代理案件,可以为自己争取最合理的权益。
深圳离婚律师:法院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程序问题的裁判意见
THEEND深圳李律师,解决婚姻问题,协议/诉讼离婚,证据收集指导,财产分割(房产/存款/股票/基金/股权/保险/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离婚有方,房产、现金,汽车,股票,公司股份等等,如何认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如何进行财产分割?离婚时,如何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关孩子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当家庭暴力再次发生时,你是通过法律武器完成自救,还是继续忍受无尽的折磨?提供付费法律咨询
离婚诉讼--异地诉讼离婚程序的具体步骤
(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2)法定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除上述情形外,可结合1989年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婚破裂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
房屋归属是很实在的问题 先搞清楚这些问题再做决定也不迟
谢友林律师-----2015年讲座推荐:如何离婚、如何找对男人、婚外情来临,专注于婚姻家事10余年,
王淑军律师:涉外婚姻该如何处理离婚事务?
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案件有关问题1、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2、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本案中,赵某、齐某未达成房产分割协议,因此,法官判决房屋所有权归产权登记的一方赵某所有。最后,对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的处理。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机器相对应房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双方还贷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本案中,由于双方经济独立,还款比例为1:1,对补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是: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总额、房屋现值等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得出对另一方补偿的数额。依此公式计算,本案中,法院依法作出了公证的判决。
小虎说法|超清晰!离婚时夫妻唯一住房分割的5个裁判规则
因此,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如果仅因为双方争议较大就判令双方共同共有唯一共有住房,则会存在共同共有缺乏夫妻关系存续的前提条件从而缺乏正当性基础的问题。而且,该种处理方式并未对离婚时双方的财产争议做出处理,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夫妻离婚时财产争议由法院判决处理的规定。第二种处理方式是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共同委托出租以分享租金或共同委托出售以分享房款,或是由一方居住使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租金补偿。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在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的同时,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明确双方实际居住使用方式。该种处理方式既对争议房屋做出分割处理,避免了婚姻身份关系解除后判决继续共同共有缺乏基础的问题,同时又对离婚后如何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