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

2017年北京假离婚案例三则:假离婚成真,房产归谁|家理律所

同时,离婚协议对双方婚后财产分割做了明确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法院予以尊重,田女士要求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且没有证据表明离婚系双方非真实意思表示,其主张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田女士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三个案子,虽然判决结果不同,但是法院对于假离婚的认定都是一致的,即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之说,只要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就解除了离婚关系。但是,法官在处理离婚协议时基于不同的案件事实,作出了不同的判决。

发布时间:2018-12-07 02:33:07 浏览量:8382

“假离婚”后再签复婚协议 离婚是否有效

本案中刘女士主张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婚后共同财产、债务、抚养权等作出详细约定,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已按离婚协议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离婚协议真实有效,王先生无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截至2018年5月,距离双方登记离婚还未满一年,王先生有权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王先生与刘女士双方自办理离婚登记同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另做约定,证明

【实务】“假离婚”后再签复婚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本案中刘女士主张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婚后共同财产、债务、抚养权等作出详细约定,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已按离婚协议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离婚协议真实有效,王先生无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截至2018年5月,距离双方登记离婚还未满一年,王先生有权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王先生与刘女士双方自办理离婚登记同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离婚

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婚姻关系未解除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对于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前作出的财产处理问题。本案离婚协议是属于婚内离婚协议,所谓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婚内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原告莫君飞与被告李考兴在协议离婚

【实务】“假离婚”后再签复婚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本案中刘女士主张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婚后共同财产、债务、抚养权等作出详细约定,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已按离婚协议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离婚协议真实有效,王先生无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截至2018年5月,距离双方登记离婚还未满一年,王先生有权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王先生与刘女士双方自办理离婚登记同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离婚

【实务】“假离婚”后再签复婚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本案中刘女士主张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婚后共同财产、债务、抚养权等作出详细约定,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已按离婚协议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离婚协议真实有效,王先生无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截至2018年5月,距离双方登记离婚还未满一年,王先生有权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王先生与刘女士双方自办理离婚登记同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离婚

【绵阳律师黄泽宴】【实务】“假离婚”后再签复婚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本案中刘女士主张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婚后共同财产、债务、抚养权等作出详细约定,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已按离婚协议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离婚协议真实有效,王先生无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截至2018年5月,距离双方登记离婚还未满一年,王先生有权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王先生与刘女士双方自办理离婚登记同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离婚

“假离婚”后再签复婚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本案中刘女士主张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婚后共同财产、债务、抚养权等作出详细约定,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已按离婚协议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离婚协议真实有效,王先生无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截至2018年5月,距离双方登记离婚还未满一年,王先生有权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王先生与刘女士双方自办理离婚登记同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离婚

【实务】“假离婚”后再签复婚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本案中刘女士主张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婚后共同财产、债务、抚养权等作出详细约定,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已按离婚协议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离婚协议真实有效,王先生无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截至2018年5月,距离双方登记离婚还未满一年,王先生有权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王先生与刘女士双方自办理离婚登记同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离婚

北京律师|按离婚协议变更到一方名下的财产,在离婚不成时归谁所有

原告莫某某于2010年5月草拟离婚协议一份交给被告李甲,虽然李甲口头答应离婚,且双方履行了共同财产分割的部分,可以认定双方对离婚达成了合意,但是由于李甲并没有在协议上签名导致离婚协议欠缺合同成立的要件,且事后李甲反悔不愿离婚,因此,不能根据仅有一方签名的离婚协议判决双方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前作出的财产处理问题。本案离婚协议是属于婚内离婚协议,所谓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婚内离婚

以登记离婚为条件的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对诉前离婚当事人所达成的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除非双方当事人追认,该协议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无论是离婚本身,还是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四、最高法院民一庭的意见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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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加媒婆。。。然后加上几个渣男追追你啊什么的,几个伤感闺蜜啊什么的。。。嗯,所以。。。单身什么的,也可以不在意啦。

匿名 共1个回复>

我觉得她是真的喜欢你。她应该是脑子一热,然后就说了喜欢你,过后又觉得自己不应该说,所以之后会重复强调着不喜欢你。顺便,如果我对一个男生说喜欢,不管是开玩笑还是正经,我肯定对他有着不低的好感

匿名 共8个回复>

多亏分了,求求你别去在找人家了

匿名 共2个回复>

面对这样的男人应该马上离婚。他又不是自己的父亲凭什么要对她好一辈子。每一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匿名 共7个回复>

答案你自己都说出来,自私的男都是只顾自己的利益面子,那会理会人的感情对待男女都一样,冷战那是是形容男的小气心胸狭小既然会对女人冷战

匿名 共0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心里凉凉的,想法嘛就是你能道歉

匿名 共5个回复>

就算高考没有考得很好我也没有很遗憾毕竟和早恋没关系因为我没早恋只是感谢那个高中时期一直默默守候着我等了我三年的男孩子即使最后我们没有在一起也感谢在那段时光里你带我的温暖与力量希望你一切都好

匿名 共1个回复>

没人回答,十分尴尬。在搜狗搜了一下不过我个人觉得这句话是在劝对不爱自己的人不要太过分深情????我觉得这种人活不长久的样子啊。。。或者感觉还有一种意思,但我解释不来,所以来提问呀。。继续等待大佬。

匿名 共4个回复>

这个东西你得自己感受,因为脾气人人都会有,特别是相处久了以后。一次对你不好,并不代表不喜欢你,在对你不好之后他自己也会有惭愧的感觉,并在下一次见你时变得温柔。但是如果一直态度恶劣的话,那就很有问题了。

匿名 共3个回复>

本来不想回答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既然邀请了还是认认真真答一下吧。矛盾根源在于你不是这个班的学生,而老师认为你的存在影响了课堂秩序和班级纪律而要求你离开。其实仔细想想的话,题主的描述中所有的...[详情]

匿名 共8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