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行诉讼离婚的调解?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
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三种是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赵慧宁律师补充: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一审判决离婚
办理离婚证当天能拿到吗?在协议离婚后可以再起诉吗?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
协议离婚一方不签字怎么办?协议离婚反悔如何处理?
倪锦飞律师总结: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反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怎么进行诉讼离婚的调解?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
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当然,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
离婚诉讼--没有过错方起诉离婚怎么判?离婚诉讼对方不接受调解该怎么办?
离婚案件作为一段婚姻的结束,我国的相关单位还要进行相关的调解,那离婚诉讼对方不接受调解该怎么办呢,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送给小三的房子,还要的回来吗?律师这样回答……
法律是这么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另一方被小三迷得不行,小三的招数也越来越高,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索要房产,面对小三的各种招数,正室该怎么办呢?1、配偶出资以小三名义购房,正室该怎么办?如果起诉到法院,会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该赠与行为无效,房屋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与小三无关;第二种情形是,该赠与行为无效,但是房屋已进行产权登记,我国物权取得采取登记制度,房屋应该属于小三,但是小三应当及时返还购房款。在司法实践中,两种情况都有案例,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总的来说,法律会保护原配的合法权益。2、配偶将房产赠与小三,正室该怎么办?
外遇一方起诉离婚怎么办?离婚时丈夫隐瞒财产该怎么办?
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归一方所有。二、离婚时丈夫隐瞒财产怎么办若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至起诉之日尚未超过一年,且有证据证明协议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该财产分割部分的内容属于法律规定的可申请变更和撤销的情形;若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至起诉之日已超过一年,即使有证据证明协议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财产分割部分也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超过一年的,财产分割的内容有效;未超过一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予以变更或撤销。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中国民法典草案热点Q&A:离婚后悔能补救吗?房子可以一直住吗?
Q: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怎么办?A:可自动续期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目前,对此先作出一个原则性规定,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国国务院正式提出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后,再进一步做好衔接。Q:珍藏的结婚照、传了几代人的物品被毁怎么办?A:传家宝被毁可请求精神索赔故意撕毁对方没有底片、珍藏了数十年的结婚照,该如何赔偿?毁坏了对方传了几代人的传家宝,该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