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能离么?房产怎么分?
其次,军人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好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现实生活中,房产无论对于离婚中的哪一方来说都意义重大,它关乎到离婚之后一个人基本的住房条件。实践中,在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分割和补偿的过程中,因此,如果你有需要的话,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如果条件允许建议聘请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毕竟大城市的律师业务水准还是比较高的。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3、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
2017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军人离婚与其复员
离婚律师--和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比例有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
婚姻法新规定:离婚财产怎么分?不可不知这3类财产将不再平分!
律师提醒:夫妻双方应当平分的共同财产为:1、工资和奖金;2、生产、经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3、获得的继承或赠与的财产;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有过错方,在一方有重婚、家暴、遗弃、婚内出轨、与他人非法同居、财产转移等行为时,另一方可申请赔偿或法律制裁。欢迎在各大应用商店搜索“律律”下载APP,我们的律师一定秒回哟!
离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可否要求分割转业军人的转业费?王秋荣律师解析:军人转业费有可能部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军人离婚专业费如何分割具体看军人转业费哪些是婚前所得,哪些是婚后所得。1、对于婚前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对于婚后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是,由于军人转业费是根据军龄所得
刘福胜律师:与军人离婚的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有何特别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3、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刘律师结语:军人离婚后涉及到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比较多,同时性质也比较特殊,因此在具体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操作,这样才能较好的保护双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6、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军人离婚时财产该怎样分割呢?
可见,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中,婚前与离婚后的部分为军人一方个人所有,夫妻存续期间的部分为夫妻共同共有,只有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同时,还应注意,高某离婚时虽然尚未复员或自主择业,但不意味李某丧失对这笔费用主张分割的权利。该权利为期待权,无论高某何时复员或转业时,李某都可请求分割该笔费用。至于住房补贴,根据军队内部的相关规定,虽然要计入军人一方个人账户,但这并不表明住房补贴等属于军人婚后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军人婚后的住房补贴与一般公民婚姻中的住房补贴一样,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见,高某婚后所获得的财产,既有归个人所有的部分,也有属于夫妻二人共同共有的部分,还有一部分财产则须依据夫妻存续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