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还能打财产官司吗?
综上所述,如果在离婚后发现离婚财产分割不完整的,那么也是可以再打官司重新申请分割财产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在离婚后应该在两年内重新提出自己想要分割离婚财产的要求。
已经离婚了,怎么财产还要分割?
(四)未分割财产的再审1、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提及了某些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属于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处理不当,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财产发生纠纷的只能申请法院对分割夫妻共同部分再审。2、一方因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公告判决离婚后,再出现的夫妻一方提起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诉讼,对该财产诉讼适用的是再审程序。3、对于判决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另行起诉的,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09条: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
离婚11年后,发现自己戴了17年“绿帽子”,他能获得哪些赔偿
在法院判离时,将对离婚后的抚养孩子一方,尽量予以考虑和倾斜。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应该综合考虑父母双方条件、自幼成长环境、孩子意愿等因素,从儿童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选择最有利于孩子成长教育的抚养权人。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笔者认为,法律上的保护主要针对的是物质基础。如果离异父母可以圆满复婚,结束孩子们的单亲生活,那将是最好的保护。
三年打了五场官司,一场常见却又不普通的离婚股权纠纷
这一离婚股权分割案,在经历了持续三年之久的五场官司后终于画上了句号,可以说最终结果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失败。男方参与经营的公司在经历这场离婚风波后已经陷入了资金困难,而女方支出巨额律师费,同时花费巨大的时间与精力,最终拿到手的财产也是杯水车薪。我们思考,如果最开始男方就与女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呢?如果男方将财产进行了隔离呢?明确的婚内协议可以在夫妻双方发生分歧减少争议,显著降低诉讼法律风险,在某种程度上,规则的确定还会帮助维系夫妻感情。在这场离婚官司里,我们看不到胜利者,只看到两败俱伤,这种事例不断发生在我们的周围,财富法律风险防范对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掌握风险管理方案和工具,对我们来说都很有必要。你就能找到答案。
在厦门,打一场离婚官司得花多少钱?
本案中的起诉人原以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可能不成功,所以只想留个“案底”,不提财产可以节省诉讼费。而对方同意离婚,假如没有解决好财产问题,日后很可能会因此发生纠纷,还得打官司。2几千块让他们当庭后悔判决刚宣读就要求和好晓月丈夫经营公司,她全职照顾女儿,她觉得两人“三观不合”,希望离婚后自己抚养女儿,丈夫每月支付抚养费,还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丈夫同意离婚,但女儿由他抚养,抚养费晓月“看着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他说,夫妻存在共同债务。法官试图调解,但是双方离婚态度都很坚决。随后,法官进行判决,由双方各担一半。当再次开庭宣读判决结果后,晓月突然告诉法官,他们后悔了,决定在一审判决生效前,通过上诉的方式调解和好。
厦门一男子离婚时少分一套房 时隔数年后要求再分割房产
此前,海沧区人民法院也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官司,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最终判女方得到更多的财产。闹上法庭的这对夫妻家住海沧区,二人年龄都在40岁左右。在法庭上,凌女士指责张先生隐匿财产。她告诉法官,近日,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男方存在隐匿财产行为,应当少分财产。法院审理认为,从在案证据看,张先生领取的住房补贴数额较大,其行为可以认定为“离婚时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同时对这些存有争议的财产进行分割。判决指出,由于张先生存在隐匿财产行为,住房货币化补贴由凌女士分得70%,他自己分得30%。法官说法隐藏财产,应判少分财产法官说,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即离婚时一方隐藏、转
离婚官司打一次能离不?
对于离婚官司打一次能离不的问题其实我们是可以从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的,对于这个问题是肯定可以能离的,但是离婚官司大多数都没有这么简单,所以说一般情况一次就能离的离婚官司相对来说非常少。一般都是需要打两到三次。
前夫炒股欠债2千万跑了,法院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崩溃!
从以上案件,读者可以得到一个警醒:随着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离婚案件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趋势,主要是体现在财产的种类和共同债务的承担上。人们拥有的财产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新。财产形式从以往单纯的金钱和实物,发展到股票、地产、知识产权等有形与无形的财产。人们在争着对于现有的财产进行分割而绞尽脑汁的同时,也同样对应承担的债务加以重视。那么,离婚后的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厦门一男子离婚时少分一套房 数年后要求重新分割
此前,海沧区人民法院也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官司,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最终判女方得到更多的财产。闹上法庭的这对夫妻家住海沧区,二人年龄都在40岁左右。在法庭上,凌女士指责张先生隐匿财产。她告诉法官,近日,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男方存在隐匿财产行为,应当少分财产。法院审理认为,从在案证据看,张先生领取的住房补贴数额较大,其行为可以认定为“离婚时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同时对这些存有争议的财产进行分割。判决指出,由于张先生存在隐匿财产行为,住房货币化补贴由凌女士分得70%,他自己分得30%。隐藏财产,应判少分财产法官说,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即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