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对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吗?
即就是说你们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你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再次,法院受理这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应当着重审查当事人双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无欺诈、胁迫的情形。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与一般的民事合同不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局外人不宜用是否公平来加以衡量。法院不会以协议显示公平而支持一方当事人撤销或变更协议的主张。按你所述情况,你与前夫离婚时,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综上,你要求重新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
协议离婚中,认定欺诈与胁迫的8种情形和5点注意事项
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并且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田某某与任某某婚续期间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田某某要求对离婚时尚未分割的财产予以分割,法院予以支持。但对离婚协议中已分割的财产,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核心意思是离婚时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离婚协议即具合法效力。本案中任某某虽有隐匿债权的行为,但不属该条中所述的欺诈行为,田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实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故该协议合法有效,法院对于田某某提出的重新
协议离婚中,认定欺诈与胁迫的8种情形和5点注意事项
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并且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田某某与任某某婚续期间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田某某要求对离婚时尚未分割的财产予以分割,法院予以支持。但对离婚协议中已分割的财产,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核心意思是离婚时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离婚协议即具合法效力。本案中任某某虽有隐匿债权的行为,但不属该条中所述的欺诈行为,田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实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故该协议合法有效,法院对于田某某提出的重新
离婚前写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没钱怎么办?
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综上所述,夫妻决定离婚的,要划分好共同财产范围,和个人财产部分区分好。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离婚
离婚协议放弃财产分割可否反悔?|佛山律师
本案中,李某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自愿的放弃财产分割,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李某不能反悔,即使诉讼至法院,也未必能获得支持。综上所述,签署的离婚协议对李某具有约束力,不能反悔。请友好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无意之错,请海涵。佛山离婚律师法律咨询周妍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各类型民商事诉讼案件。声明:本律师只接受本地咨询,外地勿扰
一方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因此,夫妻因外遇离婚时,如果有外遇一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姘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王泽民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执业期间承办大量复杂、疑难案件,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常法。先后担任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学研究会理事、朝阳律协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律师团成员等社会职务。京亿律师团下设七大业务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婚姻家事业务、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公司业务、银行与金融业务、刑事辩护、非诉讼业务等。王泽民律师总结:因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
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可申请执行。刘威律师总结:以上即是
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婚姻关系未解除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人民司法》研究组认为:民政部门在为男女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通常要求双方就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为实现与配偶离婚的目的,在家庭财产分割处理上作出极大让步,待配偶与自己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后,再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显失公平为由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何看待此类在民政部门主持下达成的协议的效力问题,实务中认识不一。为解决这一实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
江苏南京律师|离婚协议放弃财产分割可否反悔?
本案中,李某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自愿的放弃财产分割,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李某不能反悔,即使诉讼至法院,也未必能获得支持。综上所述,签署的离婚协议对李某具有约束力,不能反悔。江苏南京律师李军李军律师,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法学硕士,资深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上海大学刑法学硕士。江苏省法学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房地产与建筑委员会执行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山东商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在诉讼领域的主要业务范围: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经济纠纷、公司事务等。执业10余年,办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