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财产为“无”,嗣后能要求重新分配共有财产吗?
第三,依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能够举证证明的事实进行认定,并对离婚协议确未涉及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有关人民法院离婚时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精神。综上,笔者认为可对离婚协议约定的“无”,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当事人双方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情况,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否进行分割的事实进行确认,并依据该查明的事实对离婚后未实际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已经离婚了,怎么财产还要分割?
(三)本条仅限于“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财产,即从来没有真正分割过的夫妻共同财产。(四)未分割财产的再审1、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提及了某些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属于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处理不当,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财产发生纠纷的只能申请法院对分割夫妻共同部分再审。2、一方因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公告判决离婚后,再出现的夫妻一方提起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诉讼,对该财产诉讼适用的是再审程序。3、对于判决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另行起诉的,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09条:当事人就离婚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为“无”,嗣后能要求重新分配共有财产吗?||上海离婚婚姻继承律师徐政 徐一夫
第三,依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能够举证证明的事实进行认定,并对离婚协议确未涉及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有关人民法院离婚时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精神。综上,笔者认为可对离婚协议约定的“无”,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当事人双方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情况,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否进行分割的事实进行确认,并依据该查明的事实对离婚后未实际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法规速递】《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有无法律效力?》
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对诉前离婚当事人所达成的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除非双方当事人追认,该协议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无论是离婚本身,还是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意见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
大庆婚姻继承律师吕亚兰//离婚协议约定财产“无”如何认定
理由如下:首先,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登记,协议为填充式协议,内容简单,特别是在协议书第三项财产及债务的分割一栏中,仅填写有一个“无”字,其他事项也仅有一个“无”字,且在实体审理中,双方对离婚登记后双方仍在一起同居生活约一年时间并无争议,该期间双方仍存在共同活、共同经营的情况。其次,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依据该条主张对未涉及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一方,负有对财产的“未涉及”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并无法律效力!
[3]在实际生活中,一方当事人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可能会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做出重大让步甚至放弃一切财产,目的是希望顺利离婚,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双方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在时过境迁一方起诉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时,再拿出以前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求法院完全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判决,此时双方当事人的心态会发生变化,财产状况也可能发生变化,当事人所期待的成本利益可能无法实现。人民法院应根据诉讼时离婚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妥善处理。因此,人民法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及诉讼时效
若就此发生争议,则属于协议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分割纠纷,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处理,适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一年除斥期间。可见,离婚后可能涉及的财产分割范围为:离婚时未涉及的财产(无时效);未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三年/无时效);基于原夫妻共有财产而形成的新的财产部分(一年)。综上,离婚协议履行与财产分割是两个概念:1.履行财产分割协议,适用诉讼时效。离婚协议已对财产进行了
离婚协议约定共有财产为“无”,离婚后能否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其次,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依据该条主张对未涉及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一方,负有对财产的“未涉及”、“未分割”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第三,依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能够举证证明的事实进行认定,并对离婚协议确未涉及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有关人民法院离婚时可根据财产的
协议离婚后关于财产分割不可不知的7个法律问题
若在离婚协议中对部分共同财产未做约定,同时也未在协议中写明“无共同财产分割”条款,主张对未经分割的共同财产起诉要求分割的,法院应当受理并予以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相关案例: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2015)官民一初字第5078号)六、协议离婚后未依照约定进行财产分割时的违约金问题【司法实
以登记离婚为条件的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对诉前离婚当事人所达成的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除非双方当事人追认,该协议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无论是离婚本身,还是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四、最高法院民一庭的意见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