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走这些程序!(法律实务)
20、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21、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22、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23、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5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15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24、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25、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所作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再行上诉。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所作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5、判决不准离婚
离婚案件中不存在反诉制度
通常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请求的,人民法院会要求被告明确其请求,缴纳诉讼费用之后,合并审理。实际上,这些就是通常意义的反诉。专注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研究解决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传播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知识
婚姻问题2018分居多少年可以起诉离婚
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婚姻问题分居多少年可以起诉离婚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可以起诉离婚。婚姻问题分居多少年可以起诉离婚,一日夫妻百日恩,婚姻走到了尽头,我们要慎重的考虑,如果一方非常坚持,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束,诉讼婚姻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中,其中会伤害孩子或者双方的亲人
起诉离婚要多久法院才能判决离婚?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由上可知,夫妻起诉离婚时,如果适用普通程序法院是在六个月之内作出判决,要是适用简易程序,则时间要短一些3个月之内法院就要作出判决,不过法院判决之后,夫妻一方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1、经调解和好2、经调解协议离婚
深圳涉外离婚律师:涉外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离婚程序是怎样?
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深圳李律师,解决婚姻问题,协议/诉讼离婚,证据收集指导,财产分割(房产/存款/股票/基金/股权/保险/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离婚有方,房产、现金,汽车,股票,公司股份等等,如何认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如何进行财产分割?离婚时,如何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关孩子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当家庭暴力再次发生时,你是通过法律
若不知道离婚案件是否可以反诉,可能会出洋相
三、2014年12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五、离婚案件的被告在答辩状中或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请求的,不构成反诉,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被告明确其诉讼请求,对该诉讼请求应当合并审理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通知被告预交诉讼费用。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增加分割该财产的诉讼请求,对该增加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离婚案件的被告作为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不构成反诉,但对该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
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离婚一审的程序是什么?
执业十三年,擅长公司法律事务,经济纠纷,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刑事辩护,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张红艳律师补充:二、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离婚案件如何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