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三种无效协议
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之类的协议“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婚姻实际是男女双方互相争夺家庭主导权的拉锯战,夫妻为了避免以后出现矛盾而约定各种协议,包括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但是有时约定的协议是白费的。因此只有了解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即生效,有异议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后悔无门的情况。那么,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呢?1、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2、
离婚前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离婚前写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没钱怎么办?
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可申请执行。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
最高法院:关于离婚法律问题的7个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一方反悔以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一般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假离婚”中的财产约定,真的不能反悔吗?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对这一制度予以了规定:“1、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因此,对于双方确实存在“假离婚”的情事,一方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宣布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行为无效,该起诉不受一年除斥期间或两年诉讼时效的期间的限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在“假离婚”中,一方作出虚假离婚的离婚表示,另一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即所谓的单方虚伪意思表示,那么该种情形下,离婚协议中的有关财产条款是否无效呢?就此情形,《民法总则》未作规定。但是有关立法例,则对此进行了规定。如“台湾民法”
上海离婚律师陈钢||离婚财产分割的三种无效协议
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之类的协议“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婚姻实际是男女双方互相争夺家庭主导权的拉锯战,夫妻为了避免以后出现矛盾而约定各种协议,包括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但是有时约定的协议是白费的。因此只有了解离婚财产
“净身出户”协议有以下5种情况的签了也没用!
这样的忠诚协议在后来就没有被支持,因为出具承诺书的真实目的是为了维护家庭和睦,为了稳定关系,而不是为了对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其有关财产的承诺都不是真实意思表示,故此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5、协议并非自愿签订忠诚协议一般是在婚前签订,用于约定婚后两者的义务,合理约束双方的行为。如果其中一方以不签就不结婚或者其他理由,以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来达到签订协议的目的,那么此协议本身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理由是:可以将这份协议看作成双方签订的附条件合同,在约定条件发生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再加上此类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说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合法有效(具体案件请以当地法院判决为准)。沈亚强律师总结:毋庸置疑,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此时如果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了分配,那么可以视为对之前约定内容的变更。故,当先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与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问题发生冲突时,后者的法律效力要优先于前者。
婚姻存续期间,写下的"财产协议“有效吗?一看就懂!
然而,若法官初步产生认为协议无效的看法,要改变他的看法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目前正在办理的一个案件中,一审法官起初认为这种协议无效,经过沟通争取后,他也没敢在判决书中认定协议无效,然而直接绕过了这个协议效力,分了七成财产给我方当事人。这是一个典型和稀泥的判决,结果双方当事人都不服,都上诉了。一个财产协议,既没约定双方同意离婚,没约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没约定到民政局办离婚登记。就因为有了“如果将来离婚,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分割财产。”这样一句话,就成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