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基数及计算方法,一看就懂!
看一下,七人应得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分别是多少?在看案例之前,先标明几个时间段,方便理解:1994年3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13年10个月。200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10年3个月。1994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24年1个月看长图(请将手机逆时针旋转90度)
员工如何应对企业不合理的竞业限制呢?
,并且还可以主张单位赔偿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为了加快进程,劳动者可以在原单位第一个月拖欠竞业补偿金时就立即发送书面催告函,催告单位支付,如果单位仍不支付,可以行使解除权,书面通知单位解除。
你是受法律保护的“劳动者”吗?
工作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工作内容是什么,工作报酬是多少。最好这一些能落实到纸面上,另外一点如果需要交各种费用,不得不交的时候,一定要求对方给你开具一个收据,也就是说对方收到了这个钱,又用这笔钱来做什么了。
夫妻一方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应否共同所有?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网络图片,类似争议处理的基本规则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该财产的取得,具有明显的人身属性而属于个人财产,又或者双方已有约定。经济补偿金可视为对夫妻双方共同收入期待利益丧失的一种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笼统认定经济补偿金属于个人财产,或者共同财产,对夫妻双方都不公平!故意见一、意见二的观点有失偏颇!
2017劳动法给出了最新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建议收藏(法律实务)
(法律实务)掌握新劳动合同法适用时间节点,补偿金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求才能获得支持!(法律实务)2017年新劳动合同法,和用人单位分支机构签合同,这4点风险是必须防控的(法律实务)离婚后,和前夫同居的日子(离婚法律实务)
怀孕期间,孩子爸爸和别人好上了......
现在他们两个人要离婚了,如果离婚的话,这个房子和我弟媳有关系吗?如果我妈妈现在书面写一份贈与我弟弟个人的房子的协议可以吗?还有,我弟弟买好房子后,把工作后一直到买房时的公积金都拿出来了,给了我妈,后面也有了一点点钱后给了我妈,那这个房子还能属于赠与吗?他们两个人婚后的工资都是自己归自己所有的。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家事业务部王圆答复:根据婚姻法规定,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购置安置房,可以要求前夫出一半吗?
抓了九只画眉,要被判多久?律师回答惊呆我了!
晚上发来乱七八糟的声音......不堪其扰老公提出离婚,我没做对不起他的事......现在他不给生活费技师的一句话,让他想到了五年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能与经济补偿金兼得?
决定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只要符合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并未圈定获取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的范围,更未将工伤职工排除在获取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范围之外。因此,无论劳动者是否为工伤职工,都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获取经济补偿金。由此可见,本案中,公司对两项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性质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出现"工伤职工重复获取经济补偿"的错误认识。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和赔偿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在处理工伤职工的安置和赔偿时,仍会产生很多问题。
2018新婚姻法,房产证写名字也没有用了?!没结婚的要考虑清楚了!
婚前房产公证了解一下过去说起婚前房产公证、离婚后房产归属这两个话题时,许多人会斥之以鼻,觉得婚前考虑这些太玷污感情,不过当婚姻往不好的方向发展时,明确的物质归属会使人更有安全感。当然了,婚前房产公证的前提必须是:你得有婚前房产!并且,婚前房产公证是一种自愿行为,并不是所有的婚前房产都需要做房产公证,今天,哪些情况可以做“婚前房产公证”?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另一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另一方名下;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这种情况下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双方各占整个房产的比例是多少,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而定。哪些情况“婚前房产公证”没必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