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样分割共有房屋?离婚时怎样分割共同投资财产?
但这种投资后来往往由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经营,或者虽由夫妻双方经营但对外以一方的名义取得利益和承担责任,例如,双方共同料理出租出售,但产权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共同投资的产业应分给实际的营业人和财产的名义所有人,但应对另一方视投入的多少予以合理补偿。张海兰律师总结:以上就是“离婚时怎样分割共有房屋?离婚时怎样分割共同投资财产?”的全部内容,夫妻的
怎样条件可以起诉离婚?怎样进行起诉离婚?
(二)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现实中,有很多夫妻都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并不是说不可以,只不过要是不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自然这条路也是行不通的。另外,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即使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最终也不一定就会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至于
离婚时怎样防范一方伪造债务?
(三)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四)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以上是关于“离婚时怎样防范一方伪造债务”以及“如何预防离婚时伪造债务”的有关夫妻债务的法律材料,希望对您能有一定
大连离婚律师解析公司股权分配原则
实践中处理涉及公司股权的离婚案件,相对离婚其他项目而言比较复杂,耗费时间和精力较多,往往法院的判决还要等公司的股东决议,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难以把握,因此,当事人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
“你不跟我儿子复婚,早晚会后悔的!”“我一定不会后悔!”
我感觉这些人的三观都是扭曲的,他们根本就不了解情况,根本就不知道我在那段婚姻中经受了怎样的折磨,根本就不知道我在离婚前有过怎样的我如果不是受够了,如果不是忍无可忍了,我不会离婚。我之所以离婚,就因为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好不容易解脱,他们却站着说话不腰疼劝我找前夫复婚。复婚是简单,可是,复婚之后我过得生不如死,谁替我承受?那些不负责任劝我复婚的人会替我承受吗?我真的极度讨厌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搞得好像他们什么都懂,好像他们是真心为我好,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我,对我进行道德绑架。我不可能幼稚到因为这些人的道德绑架就让自己重新跳入火坑,他们对我不负责
婚后财产是什么?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陶玉松律师总结:在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房产分割问题千变万化,极其复杂。当事人在离婚时涉及房产分割纠纷时,一定要分清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并且能够搜集或保存足够的、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
婚前房产如何分割?婚前个人房产增值部分怎样分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而不应当认为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婚姻关系期间用共同财产偿还该房产的贷款,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结婚时约定了婚前财产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约定的这一部分的财产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样的
离婚时未还清的贷款怎样计算?
那么,离婚时未还清的贷款怎样计算首先要知道的是,离婚时如果贷款没有还清这个时候剩余的贷款还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也就是说两人将贷款各分一半,然后按时还款,而婚后所有的财产也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这个时候也是也分一半的。
竭能律所教您怎样去收集离婚证据
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竭能律所教您怎样去收集离婚证据银行账号的保全在起诉离婚之前需要弄清对方在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之后可以申请法院对银行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进行查询,法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查询银行账户,法院一般不会收取费用,即使有部分法院收费也就只是小额收费而已。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存
房产证是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办理?法律对房产的界定规定是怎样的?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