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高收入者如何确定抚养费?仍按20%-30%计算吗?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高收入人群的抚养费支付标准就是一种特殊的情况,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要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才能确定子女的抚养费。对于高收入人群,负担能力不必考虑,而从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考虑,高收入人群需支付的抚养费若按20%-30%
2016年中山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婚外生育翻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婚外生育翻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南都记者发现,此次调整特别提到了婚外生育缴交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城镇居民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全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征收六倍的社会抚养费,计算可得,婚外出轨生育一个孩子,同理,农村居民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婚外生育)的,对于,实际收入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居民,该《标准》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即违法生育的城镇居民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中山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或违法生育的
没有结婚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需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单纯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婚姻律师说法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3)对于低收入
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费计算标准、方法及法律依据
4、对上述第六个问题,按照侵权赔偿的损失填平原则,被扶养人的损失是受害人获得劳动收入后,所应支付的扶养费。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因其收入高,应付出的扶养费也相应多。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收入低,其支付的扶养费相对应也较少。因此,扶养费的计算应当按照受害人的居住状况或户口性质,来确定是按农村或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按照被扶养人情况来确定计算标准,实际是依需要来确定赔偿额,没有理论依据,且不具有合理性。假如受害人是农村居民,而他的被扶养人又是城镇居民的话,如果按被扶养人城镇居民
裕仁律师说法:扶养费和抚养费是不是一样的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另一方应另行支付。这种观念是不妥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解释(一)中,已明确指出,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六、赡养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
没有结婚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4)对无收入的,按照《意见》第9条的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需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
离婚时高收入者如何确定抚养费?
第三,对于负担两个以上子女且对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在上述比例上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第四,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对方的当年总收入或对方所在行业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五,对于有特殊情况的,还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也就是说上述比例并不一定是绝对的。笔者认为,高收入人群的抚养费支付标准就是一种特殊的情况,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要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才能确定子女的抚养费。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