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就要净身出户,房子车子孩子都放弃,还要再付50万,这样的“忠诚协议”有效吗?
A4:你好,关于你在问题中提到的离婚财产分配及子女分配问题做如下法律分析:首先,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此分析,您的父亲的出资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女方父母的出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至于您出资的10万和女方出资的2万,根据您的描述还不能确定。建议您参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来确定这12万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所以,孩子尚小,母亲更有争取抚养权的优势。但是在实践中,如果女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形
怎样写申请婚姻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孩子怎么分配?
关于无效婚姻孩子怎么分配的问题,我国婚姻法中规定了无效婚姻中的子女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拥有同等的权利。因此无效婚姻中的孩子的分配法院依然会考虑到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的方式,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随母亲生活,而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则会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条件来分配。
三亚法治讲堂 | 追根律所田娜律师主讲“婚姻家庭纠纷法律问题”专题讲座
但对于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之规定,因此不支持王宝强的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田娜律师耐心听取市民的咨询和问题,并细致的为市民答疑解惑。讲座结束后,广大市民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使市民群众对于婚姻法有更刻的了解,警示人民群众用心维持良好的婚姻家庭关系,避免纠纷的产生。通过此次婚姻专题讲座,充分体现了追根律师事务所一直所遵循的让每一位律师都成为学者型律师的发展理念。相关案例分享
婚内出轨犯法吗?离婚怎么判?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
婚内出轨犯法吗?离婚怎么判?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
丈夫啃老,不求上进,能否离婚?孩子判给谁?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符合《婚姻法》法定的五种感情确已破裂情形;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又无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生效后六个月后,还可以重新起诉离婚,无特殊情况,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判决离婚。因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已经证明夫妻感情不合了,所以在第二次一般判决离婚。怎么判决孩子抚养权?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判决时,一般要考虑孩子性别、一直由谁抚养、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父母是否有不良嗜好。在哺乳其内的孩子,一般判决由母亲抚养。
同居分开孩子应该怎么分配?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应该归谁?
这就是说,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这样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父母协商解决。但如果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的归属难以达成协议,发生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话,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了。(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确定当父母无法就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达成协议时,唯一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具体的审判中,会依据非婚生子女的年龄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1.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下
宝宝离婚的反思--如何捍卫离婚时的尊严
离婚后股权怎么分?王宝强在2012年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成立时间在结婚后,也就是说工作室的投入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股权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公司股权增值的部分是否也算夫妻财产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宝宝在提出离婚决定前,还是做了一些安排的,至少做对了一件事是把经纪人小三踢出局,不再持有有公司股权。但是做的不够彻底,即使宝宝100%全额控股,根据《婚姻法》离婚后马蓉仍然可以分得一半股权。如何完全防范离婚带来的财产风险?聚保盆指出,可以利用保险和信托等综合金融工具,保障自己的权益。离婚后保险怎么分?
女人必须知道的七大婚姻法律知识
至于这个增值怎么计算,各地法院在计算增值分部分的方式存在一些差异,计算公示也有好几种,具体要看当地的司法实务意见。视为对出资方子女的赠予;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的,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特别是登记为双方的名字的。如果是一方父母出全款只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出资一方子女个人的赠予进而认定为其的个人财产。应该说,这是主流观点。6离婚之债务承担婚姻法对共同债务的表述是: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有例外: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但现实生活中,一方债务很难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