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骗婚中的法律问题: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依法另行提起诉讼,但其诉讼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实务中,会比较困难。婚姻法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权变更问题,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相关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审理中,法官会根据自己对案件客观情况的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换言之,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其请求不一定获得支持。在双方离婚后,一方如果确实没有
离婚不要小孩不给抚养费犯法吗?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同时要明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作为父母的义务,这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还在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很少有父母会自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这种情况也不是说绝对不存在的,如果其中一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能也就不会在法庭上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是否可以?一、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法律上没有“自动放弃抚养权”一说,双方协议即可。
婚姻法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吗?女方有家庭暴力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关于女方有家庭暴力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这个问题,法律规定了如果其中一方有虐待孩子等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条件,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作了孩子的父母,离婚对孩子已经有很大伤害,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减少离婚对孩子的影响,照顾到孩子的内心,不得做出伤害孩子的行为,否则将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
丈夫酗酒家暴,妻子离家3年杳无音信,离婚抚养权该归谁?
在王女士离家的3年,孩子一直随其父亲生活,和父亲的感情日益牢固,而对母亲的记忆却渐渐淡薄。双方经济实力相当,在孩子成长阶段也不适宜突然改变其环境,综上,张先生赢得了抚养权。===========在这里,小律想跟大家说的是:已经有了孩子的家庭,不管夫妻间出现任何矛盾,都不要忽略孩子!即使婚姻走到尽头,作为人父人母,对于孩子的关爱与责任都别打折扣!婚姻关系可能会破裂,但是血缘关系时剪不断的!在线获取法律帮助。
协议离婚子女归属是否可以约定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离婚后孩子有权要求探视吗?
相关法条链接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源自:法律快车网)
2018婚姻法:夫妻离婚后,这样做将失去孩子的探望权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应当遵守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探望权和抚养权的规定。如果离婚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探望权。探望时带走孩子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婚姻法将中止探望劝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地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根据司法实践,其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哪些是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1、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问答|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判归一方,另一方将孩子私自带走该如何处理?
的规定,如果法院对探视权的方式、时间有判决的,双方应当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包括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应当提供探视孩子的便利、条件,也包括不直接抚养孩子的母亲应当按照法院判决的规定执行,不能私自带走孩子。如果父亲不配合的,根据法院规定母亲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如果是母亲不按照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的规定,父亲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则母亲的探望权可能会被剥夺。--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提供--
法智生活 | 百姓常见法律问题指南-婚姻家庭财产类第一辑,全新发”声”
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所指的损害赔偿可以理解为精神损害赔偿。所以,你可以提出离婚,并因你丈夫对你实施家庭暴力而有权要求你丈夫对你精神赔偿,具体数额视情节而定。裴女士咨询:我和我丈夫有协议,现在他不承认,说我们的协议无效,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是这样的吗?解答:夫妻之间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并订立借款协议,该借款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严格按该协议规定履行,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如果您生活中的也遇到法律问题,请扫码“法智答”,轻松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