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离婚抚养费一般会判多少?本文有参考数额
(2)丰台区案例:甲乙二人2009年登记结婚,2013年9月生育一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两人性格不合,双方经常因为一点琐事而吵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甲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关于抚养费,孩子每个月托费。最终法院判决乙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3)西城区案例:甲乙二人2003年登记结婚,2006年5月生育一子,由于乙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所以甲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关于抚养费,乙方在诉讼离婚期间,曾有离职,老公司月收入,新公司月收入。最终法院判决乙方支付抚养费
如何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参照此规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采取与对方
想要增加或减少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法院会怎么判?
(2)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情况;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方可以请求减少抚养费:①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②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③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双方对于抚养费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多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男方给多少抚养费合适?孩子抚养费如何索要?
参照此规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蔡静律师总结: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不执行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不执行怎么办的具体回答。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支付问题离婚父母双方应当本着为孩子着想的角度考虑问题,切勿将矛盾恶化或者放大,这样对孩子对自己的影响是潜移
离婚对方应支付多少抚养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参照此规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二十多年来代理诉讼、非诉
协议离婚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有哪些?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a、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b、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c、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4、抚养费变更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原定抚养费
实用:抚养费的标准及法律依据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在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上,法律上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离婚案件中,离婚怎么判孩子?孩子抚养费的怎么给付?这里面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一方财产的调查等,这些都需要的专业的知识和方法。如果离婚案件较复杂,还是建议离婚父母适当去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青岛律师牛艇光
而对于父母双方均不愿抚养孩子的情况,上述内容也可供参考。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旦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仍旧消极履行抚养义务,严重情况下可能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秦某与金某原系夫妻关系,原告金一系双方婚生女儿。秦某与金某于2012年经法院判决离婚,该案判决认定金一由母亲秦某抚养,金一年仅2岁,出生以来一直随秦某在上海生活,物价水平较高,被告金某辩称,不同意金一的诉讼请求,金一法定代理人秦某与金某的离婚判决中对于抚养费已作出了处理,即金一由秦某抚养,该判决生效后金某已经履行了全部的付款义务,鉴于抚养费已经支付完毕,故金一现提出主张难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