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

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离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何海波律师总结:《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发布时间:2018-12-07 05:14:00 浏览量:5550

提出离婚一方的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女方再婚,男方还应该给抚养费吗?你觉得呢?

离婚后,孩子虽和一方生活,但和另一方的血缘关系是永远无法割断的,离婚本来就对孩子伤害大,离婚后更应当照顾好孩子的生活,这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法律角度来说,父母离婚后,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因双方婚姻关系解除而改变,孩子仍然是双方的孩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承担孩子生活所需的必要费用,在孩子生活费用增加后,孩子随时可以向一方主张增加抚。夫妻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2017抚养费标准来了!养费标准与计算方法

1、一方经查实确定无经济收入的情况如果被判决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查实确定无经济收入或经立案查证下落不明(失踪)的,可用其财物,比如房产、能变买的家电等来折抵子女的抚养费。2、一方收入很低或者患有重大疾病收入微微薄的情况如果应给抚养费的一方收入很低或者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与对方协商或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减少抚养费。但是不得以收入低为理由,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拒绝给抚养费。子女

【婚姻法】离婚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二)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2018新婚姻法: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3大标准!

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分为原则期限、特殊期限:原则期限: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付抚养费。简言之,16周岁以下子女,父母离婚后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视情况而定;18周岁以上就无须再给抚养费。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

案件速递离婚后因子女改姓拒付抚养费?法院这样判

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是不对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就是说,无论孩子跟谁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能以离婚后孩子改姓就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关于离婚后子女改姓问题,这既涉及到传统观念,也涉及到父母对孩子的权利义务的问题。所以,在离

男子离婚后争到女儿抚养权,却发现越养越不像自己

26、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五、离婚后孩子跟谁姓?27、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六、离婚后的探视权问题28、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9、行使探望权的方

子女抚养费可以要求一次给付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

离婚后抚养费包括什么?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三、抚养费具体数额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

离婚后,儿子随母改嫁又改姓,父亲可以拒付抚养费吗?

傅家顺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芳同意,单方面决定将陈昊彬的姓名改为傅伟继,这种做法是不当的。现在陈森芳既不同意给陈昊彬更改姓名,应说服傅家顺恢复儿子原来姓名。但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认为子女只能随父姓,不能随母姓的思想是不对的。因此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是违反婚姻法的。如陈森芳坚持拒付抚养费,应按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执行。对上述纠纷,不要作为新案处理,宜通过说服教育息讼,或以下达通知的方式解决。4、《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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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你不感兴趣……在继续下去把自己置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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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高考没有考得很好我也没有很遗憾毕竟和早恋没关系因为我没早恋只是感谢那个高中时期一直默默守候着我等了我三年的男孩子即使最后我们没有在一起也感谢在那段时光里你带我的温暖与力量希望你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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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暗示梦者夫妻间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毕竟自己是真心爱老婆的,而老婆又能感受到自己真诚的爱,但需要梦者改掉一些以往不好的做法,应该对老婆完全的信任,更多增加彼此的感情交流,夫妻间是要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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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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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有些困难了--还是你喜欢的类型……说老实话“爱情是勉强不来的”但不努力守株待兔似乎有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另一个原因--“由于工作的原因不在一起”所以,综上所述如果可以的话,我建议你尽量挤出点时间去和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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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从父母决定,去做违背自己心意的事情,通常痛苦的只是你自己。特别是在婚姻这件事情上。你自己想清楚,这段婚姻到底是不是你自己想要的?这个结婚的对象是不是你想要的?哪怕你对这段感情,这个对象有一点点的怀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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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分手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泪崩,我对不起他,我不那么喜欢他了,还找了个他不喜欢我,两个人之间没感情了的理由,很冠冕堂皇,但是异地恋加见面很少,确实很难坚持下去。我想说,武哥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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