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十年,前妻变更儿子姓名,能否要回儿子抚养权
此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下,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本案中,秦某、黄某离婚时小孩才一岁半,十多年来一直随黄某生活,黄某身体健康,生活稳定,并无不尽抚养义务的现象,现秦某以黄某为小孩子转学并改名为由诉请变更抚养关系无法律依据,故法院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考虑不予变更,遂驳回秦某的诉讼请求。
夫妻离婚,如何降低对孩子的影响?——从孩子视角探讨抚养权归属
因此,结合该事例,即便父母双方离婚,也切记,一定要让自己坚强起来、乐观起来,而事实上,笔者代理的多起案例中,双方离婚后,各自重新找到幸福的也不少。总而言之,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须为了孩子而勉强维持婚姻,因为这样的家庭环境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家庭功能的完整性比结构的完整性更为重要,考虑孩子抚养权时务必结合孩子的情况,并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考虑,尽可能降低对孩子的影响,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需要定期探望小孩,同孩子建立亲子关系。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我给你讲透
(3)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4)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5)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必须考虑孩子的成长,无论自己是否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都不能逃脱对孩子教育的责任,单亲家庭的孩子成长会面临更多的问题,父母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这也是离婚最大的成本之一。臧启玉律师
夫妻离婚抚养权归谁?争取抚养权应注意什么?
三、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徐震林律师总结:如果一方的房产带好学位、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生活、就学都更为有利,取得抚养权的机会就更大。
「以案说法」小孩成“黑户”,探视起冲突——且看青小法的抚养纠纷执行~
第三步办理出生证明为了尽快解决小孩上户问题,执行法官带着双方前往医院为小孩办理了出生证。当事人随即持证前往派出所为小孩上户。第四步公证上户因为小孩新办理的出生证上的名字(全名)并不是判决书的名字(乳名),派出所认为判决书与出生证内容不一致,无法继续上户。怎么办?怎么证明我的娃是我的娃??执行法官提议让双方当事人就此事到公证机构做公证,双方均认可判决书中的乳名敦敦就是现在要上户的叶某某。最终,快两岁的敦敦(化名)终于有了名字,不再是一名“黑户”娃了,这件家事纠纷也终于案结事了人和。
存折写着婆婆名!全职妈妈该如何搜集证据证明那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您的孩子刚一岁多点,如果您不存在实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况,孩子您是有优先抚养权的,所以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您不必过于担心。其次,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的老公只是一般外遇,您也没有什么证据,您以此为由要求对方离婚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会予以支持。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对方是一般的出轨外遇而不是与她人形成固定的同居关系,要求赔偿是不会予以支持的。另外,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但对方毕竟存在过错,如果是起诉离婚的,您可以请求在分割财产时让对方少分财产。最后,如果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用。双方觉得婚姻确实已经走到尽头的话,你们首先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议不好,再选择诉讼离婚。
离婚时不带走孩子的女人过得如何?听这些离婚的女人是怎么说的
14、我离婚了,不让我带走儿子,我争取过,还是不行,当时走了孩子就辞职在家照顾孩子,离婚了也没能力抚养,前夫再婚后也不准我看孩子,现在想想特别后悔没争取到孩子!可我不觉得我坏,是我当时离婚真的没能力抚养,当初我给了我前夫两万抚养费,现在我也打算再起诉争取抚养权。15、很多男人都说孩子又不是女人一个人生出来的,可带孩子男人却极少帮忙,一旦离婚又说女人不带走孩子,这个时候就忘了这也是他的孩子,要求女人带走却不给抚养费,而且改姓还不同意,这就是男人!建议女人不要结婚了直接借种生子,上自己户口随自己姓,自己父母帮忙带好好工作要比结婚强的多。
前妻常值夜班儿子由外祖父母照顾,父亲可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还规定了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能协助抚养孩子是属于决定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之一,“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根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现实状况,并结合本案事实来看,刘女士因工作问题将儿子交由在老家的外祖父母代为照顾、抚养,这并不是抚养小孩的最优条件。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刘女士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她工作时间长且不稳定,并不适宜单独照顾孩子,刘女士有足够的经济收入支持其抚养儿子,也有父母协助照顾儿子,在其父母的照顾下,刘女士在工作之外,也频繁往返湖南老家和儿子小李一起生活。
“假离婚”真出轨,我还能追回我的房产吗?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可知,除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你的孩子一岁三个月,所以你在抚养权争取上还是有优势的。另外,孩子父亲经常喝酒晚归,如果孩子跟随父亲生活,律师认为也是不利于成长教育的,如果提起诉讼,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法官提出该情况。法官也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不论对自己还是孩子都有较大的影响,婚姻大事还需慎重考虑。希望你能顺利解决问题,以上就是对问题的全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