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要小孩不给抚养费犯法吗?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2、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
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后抚养费处理
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4、抚养费的给付期间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再如,子女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尚未成年但已经满了16周岁,并且有了独立的经济收入,可
国家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免除子女抚养费的条件如下:(一)由于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经查实确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且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免除;(二)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免除;(三)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其实我国并没有统一规定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很多时候需要计算抚养费数额的时候都是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的,此时就要充分考虑到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院是否支持丨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
3.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主张增加抚养费——周某诉周治明抚养费纠纷案本案要旨: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则,离婚协议虽约定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不再承担任何抚养费用,但子女仍可在必要时要求未直接抚养方每月另行支付抚养费。4.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抚养子女一方以所支付数额不能满足子女生活学习需要为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殷某某诉李某抚养费调解案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院是否支持
案号:(2016)渝01民终8169号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抚养子女一方以所支付数额不能满足子女生活学习需要为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殷某某诉李某抚养费调解案本案要旨:离婚后父母仍有教育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一方虽已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但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原数额的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子女生活学习等实际需要,也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抚养子女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调解方式与父母双方沟通,结合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收入状况适当增加抚养费
「以案释法」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院是否支持?
案号:(2016)渝01民终8169号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抚养子女一方以所支付数额不能满足子女生活学习需要为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殷某某诉李某抚养费调解案本案要旨:离婚后父母仍有教育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一方虽已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但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原数额的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子女生活学习等实际需要,也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抚养子女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调解方式与父母双方沟通,结合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收入状况适当增加抚养费。二、
「以案释法」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院是否支持?
案号:(2016)渝01民终8169号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抚养子女一方以所支付数额不能满足子女生活学习需要为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殷某某诉李某抚养费调解案本案要旨:离婚后父母仍有教育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一方虽已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但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原数额的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子女生活学习等实际需要,也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抚养子女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调解方式与父母双方沟通,结合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收入状况适当增加抚养费。二、司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院是否支持?
案号:(2016)渝01民终8169号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抚养子女一方以所支付数额不能满足子女生活学习需要为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殷某某诉李某抚养费调解案本案要旨:离婚后父母仍有教育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一方虽已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但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原数额的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子女生活学习等实际需要,也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抚养子女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调解方式与父母双方沟通,结合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收入状况适当增加抚养费
上海婚姻房产律师刘焦//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院是否支持?
案号:(2016)渝01民终8169号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抚养子女一方以所支付数额不能满足子女生活学习需要为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殷某某诉李某抚养费调解案本案要旨:离婚后父母仍有教育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一方虽已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但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原数额的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子女生活学习等实际需要,也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抚养子女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调解方式与父母双方沟通,结合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收入状况适
2018婚姻法最新: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规定,建议收藏
特殊情况如下: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子女虽已年满18周岁,但是如属于以下情况的,父母依然需要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①子女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②成年子女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最后,如果大家在法律方面有什么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