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分配?离婚时抚养权如何确定?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尹兰英律师总结: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
离婚时如何争夺子女抚养权?抚养的优势条件很重要!
父母离婚时就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哪一方有优势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一、父母离婚时年龄在两周岁以下子女。这种年龄段的子女在父母离婚时,原则上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三种情形的,可以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如何收集争取抚养权证据
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
离婚时如何争夺子女抚养权?抚养的优势条件很重要!
父母离婚时就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哪一方有优势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一、父母离婚时年龄在两周岁以下子女。这种年龄段的子女在父母离婚时,原则上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三种情形的,可以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很严肃的话题-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如果你还搞不定你们家的熊孩子,
离婚时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怎样才能保证子女合法权益?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
离异后父母轮流抚养子女是否可行?
综上所述,原夫妻双方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能够保障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双方都有接触,使子女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父母离婚对子女的伤害,有利于子女子女的最大利益。同时,有利于保护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抚养子女权,减少因争养子女引发的矛盾;也有利于防止离婚双方当事人推卸抚养子女的
离婚诉讼中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看完文章就全搞清楚了!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离婚,与孩子相关的法律常识(精整篇)
事实上,子女与父母的亲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因为离婚而受到限制。探望权的行使正是基于亲属权而产生。即便非抚养方与子女于实际上并没有血缘关系(收养子女、婚内非婚生子女等),也不能影响其探望权的行使,这是基于非抚养方与子女长期生活所产生的感情,这再次说明了立法的人性化。探望权的行使离婚时双方最好能就探望子女事宜达成书面协议,约定何时何地以怎样的方式行使探望权,这样既可
离婚诉讼中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看完文章就全搞清楚了!
据此可知,对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法院在判决时,既要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又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同时还要照顾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这种情况下,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1)变更子女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