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离婚证,这些材料程序你得知道 | 婚姻法常识
四离婚证办理时的领取程序有哪些离婚证办理完之后,就可以去领取离婚证了,领取的程序和步骤主要有: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综合上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纠纷
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7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由此可见,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法律是允许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的。3、实体方面。现实中,关于植物人离婚的案例很多,法院基于不同的理由做出了不同的裁判,有的准许离婚,有的不准许离婚。在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问题上,首先应当考虑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基本生存问题。如果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离婚后没有其他近亲属进行照顾、看护,其生存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此种情况不宜准许离婚。如果其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可以准许离婚。声明深表歉意,不对内容提供任何
对离婚前发生的债务,在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原配偶为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包头中院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申请复议人为本案被执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撤销。故此,申请复议人刘仙桃关于执行法院追加其为被执行人不当的复议理由成立,应予支持。”3、夫妻基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排除针对该协议形成后产生的债务所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最高院民一庭: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认定离婚时,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权属约定,能否阻却强制执行?离婚诉讼中,夫妻唯一住房如何分割?
图解:法院不予受理民事案件整理清单(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七条:“对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二)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四)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公益诉讼中受害人可以提起私益诉讼,但公益诉讼涉及到公益,不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法官作客斗门电台 解读广东省高院最新离婚案件审理宝典(上)
周法官:有的,2018年6月13日,我们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女方因无法接受男方吸毒和因聚众斗殴被判刑的行为,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家事调解工作室成立当天,工作室根据这起纠纷产生的原因、矛盾激烈程度、有无和好可能等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从家事调解员队伍中挑选了一名最为适合的家事调解员,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这个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而这起案例仅仅是家事调解工作室成立以后,成功调解的其中一个普通案例。主持人:那么除了注重调解,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还有没有一些关于审理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周法官:有的,该程序指引中着重提到了一个词,就是冷静期。这也是这个程序指引的
对离婚前发生的债务,在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原配偶为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包头中院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申请复议人为本案被执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撤销。故此,申请复议人刘仙桃关于执行法院追加其为被执行人不当的复议理由成立,应予支持。”3、夫妻基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排除针对该协议形成后产生的债务所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婚姻法之家中国婚姻法律界第一资讯
热点普法 | 对离婚前发生的债务 在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原配偶为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包头中院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申请复议人为本案被执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撤销。故此,申请复议人刘仙桃关于执行法院追加其为被执行人不当的复议理由成立,应予支持。”3、夫妻基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排除针对该协议形成后产生的债务所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法院不予受理民事案件整理清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七条:“对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二)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四)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公益诉讼中受害人可以提起私益诉讼,但公益诉讼涉及到公益,不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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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法官:有的,2018年6月13日,我们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女方因无法接受男方吸毒和因聚众斗殴被判刑的行为,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家事调解工作室成立当天,工作室根据这起纠纷产生的原因、矛盾激烈程度、有无和好可能等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从家事调解员队伍中挑选了一名最为适合的家事调解员,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这个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而这起案例仅仅是家事调解工作室成立以后,成功调解的其中一个普通案例。主持人:那么除了注重调解,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还有没有一些关于审理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周法官:有的,该程序指引中着重提到了一个词,就是冷静期。这也是这个程序指引的
肖峰、田源:对方伪造身份信息办理结婚登记,提供真实信息一方能否提出离婚
【专家视点】1.程序具有瑕疵的结婚登记存在不合法性,其法律效力自然会受到质疑,如果同时欠缺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内,可以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效,但仅有程序瑕疵的结婚登记的法律效力,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结婚登记程序瑕疵,并不必然导致婚姻关系无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版,第44页。2.不能以婚姻登记程序的瑕疵来撤销婚姻登记进而否定婚姻的效力。虽然婚姻登记程序不合法,但只要符合实质要件并经正式登记,就应当认可并保护该婚姻关系。——马忆南:《论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处理——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1条》,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4月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