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上央媒!这位“百姓律师”的魅力到底在哪?
在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讲座活动中,她经常能听到女性诉说婚姻不幸福的原因是婚前对丈夫并不“知根知底”。而不知“根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婚史。在曹冬梅看来,这些问题的症结在于婚姻信息没有全面联网,存在信息障碍。于是,曹冬梅建议,婚姻登记机关尽快建立健全婚姻信息“一张网”,并在登记注册时显示婚史记录。而民政部门多次与曹冬梅沟通,目前全省婚姻信息已经联网,全国的正在联网中。投身公益让建言有温度小新曹妈妈,谢谢你让爸爸重新接纳了我,我一定好好改过。
合肥律师52公益行之永承所参加城隍庙老旧小区“楼院计划“项目公益活动
曹冬梅系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合肥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合肥市政协委员,合肥仲裁委仲裁员、安徽省广播电视台帮女郎帮帮团金牌律师、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从事婚姻家事律师业务27年时间,处理婚姻家事案件2000余件,高级理财规划师。先后获得“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安徽省三八红旗手”,“安徽省优秀师”,“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律师”,“合肥市十佳律师”,“合肥市十佳普法员”等荣誉称号;被合肥市司法局授予三等功。
【FM103.6】厅长走进直播间~
申请办理出国留学,大部分涉外公证,申请人都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申请人出生证、学历证书、高考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目前合肥有四家公证处可以办理涉外公证。合肥杨先生我在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中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出具了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他对鉴定意见有异议,该怎么办?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副处长徐锐: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益。鉴定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证是保证鉴定意见客观公正、避免鉴定活动暗箱操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民事诉讼法》第78条也规定了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安徽律师行业热烈庆祝第108个“三八”国际妇女节
3月6日下午,承义所合伙人石立云带领王琼、朱培培、孙睿七名女律师在该社区蜀麓中心广场为广大群众现场说法,接待法律咨询,以开展公益活动的方式庆祝自己的节日。本次活动以“三月女性维权月,普法宣传活动”为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以及面对面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护、继承、赡养、房屋产权、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以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一一解答了现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通过本次送法进社区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化解了部分社区矛盾,为建设和谐社区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受到了社区居民高度好评、反响热烈。
喜迎安徽妇女十三大·代表风采②|她们是谁?肩负重托,履行神圣职责
连续10年参加合肥市妇联组织的“巾帼助学行动”,支援抗震救灾、抗洪救灾。供稿:市妇联宣传和网络工作部
安徽合肥律师|先交了购房定金,后发现房屋不合心意,如何挽回损失
【安徽合肥律师薛飞,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在现在的环境下,买房的时候也是万分谨慎。经常有当事人在看完楼盘后,热血一涌,就当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定金,可过几天冷静之后,发现房子并非完全符合心意,这时候,该如何挽回损失呢?以案说法李某被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销售一顿漂亮言语所迷惑,当时就想立即购房,因此就交付了10万定金,可过了数天,经过李某深入了解才发现,该处商品房并非完全符合心意,尤其是天成公司有些重要的房屋信息并未披露,如交房日期在三年之后。经过三天的冷静,李某购房欲望顿时降下来了。
炒期货被骗找律师维权,未成想再遭诈骗!
2016年3月21日,汪某某注册成立了安徽崇驰贸易有限公司,为防止受害人找到公司,他又于2017年5月11日注册成立了安徽丰运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门牌挂的是邺竞咨询有限公司铭牌。经营范围包括农副产品销售、汽车用品销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等业务。金某与叶某各占股份百分之四十,汪某某占百分之二十。汪某某为公司法人,主要负责财务方面工作,叶某主要负责公司业务上管理,分管公司三个业务组,黄某是其中一组组长。
安徽合肥律师|离婚后父母一方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和民族被判驳回起诉
【安徽合肥律师薛飞,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离婚后父母一方是否有权单方更改孩子的姓名和民族?案情:薛某与褚某于2013年5月6日登记结婚,2013年11月27日生育一子,其民族成分变更为土家族,一审判决:本院认为,民法总则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薛某认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归于无效。查阅我国关于离婚后一方更改子女姓名的有关规定,除因协议变更子女姓氏或子女年已长成得以自己意志决定其从父姓或母姓外,并无使其子女改变原用姓氏的必要”。198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认为:一方在离婚后,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变更子女姓名,这种做法是不当的。如果一方不同意给子女改名,应说服另一方恢复子女原来姓名。
安徽合肥律师┃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4大好处及5大风险,现在知道还不晚
安徽合肥律师薛飞薛飞律师,安徽大学本科毕业,业务精湛,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成功代理过多起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为许多案件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不予起诉、取保候审、判处缓刑。主要擅长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滥用职权、走私、毒品、经济诈骗、非法经营等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类刑事案件辩护,曾经为一大案辩护,使检察院撤诉。对于合同纠纷案件,也有非常精深的研究,曾成功办理过许多起重大合同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