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明星离婚为何诉讼费高达24万元?离婚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你了解多少?
有媒体报道称,法官在询问王宝强相关财产价值时,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案件受理费是预交的,必然会有最终承担者。相较于其他诉讼,离婚诉讼因较强的人身家庭属性,诉讼费用的承担并非简单地由败诉一方承担。首先,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且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一些地方还可以退还部分案件受理费。如天津就规定“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分割,按照0.5%预收案件受理费,判决不准离婚的,法院将退还受理费”。在原告撤诉的情况下,案件受理费是由原告承担的;原、被告双方达
离婚案件中不存在反诉制度
通常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请求的,人民法院会要求被告明确其请求,缴纳诉讼费用之后,合并审理。实际上,这些就是通常意义的反诉。专注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研究解决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传播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知识
在我国的离婚财产法院收费么?
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我国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和判决期间对这类案件收取相应的费用。如牵涉相关双方的财产的,我国的当事人需要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缴纳这类财产分割的相应费用。我国的人民法院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收取费用。
2017北京打官司,诉讼费要交多少,如何计算,律师帮您总结好了
3.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4.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诉讼离婚如何提起?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王涛律师,律师执业15年,双学士学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擅长处理房地产、建筑工程、经济纠纷及离婚财产案件。曾任《楚天都市报》等法律专栏顾问,并曾担任保利地产、东易日盛等多家著名企业法律顾问。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你知道打官司需要交多少钱?
第二,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53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第三,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第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第五,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离婚二审需要多久?诉讼离婚的费用包括哪些?
又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律师建议:为了防止男方转移财产,还要提供担保,根据您给的材料,还是收集证据比较合适。可以追求男方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有证据。由此可以看出,离婚诉讼的费用问题可以遵照相关规定,作相应的相应处理。我们可以从《民事诉讼法》中对诉讼离婚二审审限的规定中了解诉讼离婚二审需要多久,一般情况下是6个月,而在诉讼离婚中也会涉及到不少的费用。
离婚案件能否提起反诉?99%的当事人不知道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增加分割该财产的诉讼请求,对该增加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离婚案件的被告作为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不构成反诉,但对该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2不能反诉,被告如何主张权利?通常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请求的,人民法院会要求被告明确其请求,缴纳诉讼费用之后,合并审理。实际上,这些就是通常意义的
关于诉讼费的交纳,您了解多少?请收好这份诉讼费用交纳指南!
申请破产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三、其他诉讼费用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行政赔偿案件;4.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