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但在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上却出现了分歧。其中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涉及的房屋在朝阳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应该适用专属管辖原则,向朝阳区法院起诉。第二种意见则认为:被告的居住地在北京市海淀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及起诉离婚案件中通常适用的“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向海淀区法院起诉。本律师支持第二种意见。理由是:该案虽然涉及不动产,但离婚后财产纠纷是基于婚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问题而引发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动产权属之争,而是离婚纠纷的延续,所以仍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经过一番边辩论,本律师团队终于形成共识。于是,本律师于今天正式向海淀区法院提起离婚后
恋爱时获赠的钻戒项链手表 分手后需要返还吗?
一旦子女分手或者离婚,给付财物的父母往往会直接起诉子女婚恋对象要求返还相应财物,或将自己子女和婚恋对象一起作为被告起诉。“婚恋财产纠纷不仅涉及到婚约当事人双方,也涉及到双方的家庭,有时还涉及到介绍人和亲友,具体情况错综复杂,在统计的案件中,明确主张对方骗婚的就有6件,其中既有法律问题,又有地方习俗、人情事理及道德评价问题,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导致调解工作难做。”陈广辉说。
2017年北京市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
可见,即使离婚之后,房产仍然是原夫妻双方争夺的重点。其次是车辆、存款和股权。八、部分夫妻离婚后依然持续作战有40对夫妻因为财产纠纷起诉2次,7对夫妻起诉3次,还有一对夫妻已经是第5次因为分割共同财产进行诉讼。而且374份判决书中,有49份判决书将双方子女列为第三人,3份判决书将一方兄妹列为第三人,有1份判决书将一方父母列为第三人。可见,不少夫妻离婚以后依然持久作战,有的甚至将子女、兄妹及父母也牵涉其中。
【唐山律师王凤辉】离婚后财产纠纷与变更抚养关系能在同一诉讼中处理吗?
【被告上诉称】二、对于子女抚养双方已在离婚协议中明显约定,且变更抚养关系与离婚后财产纠纷不是同一案由,不应当在同一案件中予以审理。【二审法院认为】关于变更抚养关系与离婚后财产纠纷在同一案件中予以审理是否恰当问题,因两个问题一并处理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并不违背相关法律精神,故本院对吴某某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相似案例】江西省:(2015)安民一初字第101号青海省旦某某诉才某某变更抚养关系及离婚后财产纠纷【审理法院】南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青2525民初143号【要点】原告与被告离婚时,双方协议约定养子由被告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情况。后原告起诉要求将养子变更为由原告抚养,并要求被告给付财产折价欠款。
佛山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与变更抚养关系能在同一诉讼中处理吗?
【被告上诉称】二、对于子女抚养双方已在离婚协议中明显约定,且变更抚养关系与离婚后财产纠纷不是同一案由,不应当在同一案件中予以审理。【二审法院认为】关于变更抚养关系与离婚后财产纠纷在同一案件中予以审理是否恰当问题,因两个问题一并处理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并不违背相关法律精神,故本院对吴某某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相似案例】江西省:(2015)安民一初字第101号青海省旦某某诉才某某变更抚养关系及离婚后财产纠纷【审理法院】南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青2525民初143号【要点】原告与被告离婚时,双方协议约定养子由被告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情况。后原告起诉要求将养子变更为由原告抚养,并要求被告给付财产折价欠款。
大庆婚姻继承律师吕亚兰//离婚后财产纠纷与变更抚养关系能在同一诉讼中处理吗?
【被告上诉称】二、对于子女抚养双方已在离婚协议中明显约定,且变更抚养关系与离婚后财产纠纷不是同一案由,不应当在同一案件中予以审理。【二审法院认为】关于变更抚养关系与离婚后财产纠纷在同一案件中予以审理是否恰当问题,因两个问题一并处理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并不违背相关法律精神,故本院对吴某某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相似案例】江西省:(2015)安民一初字第101号青海省旦某某诉才某某变更抚养关系及离婚后财产纠纷【审理法院】南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青2525民初143号【要点】原告与被告离婚时,双方协议约定养子由被告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情况。后原告起诉要求将养子变更为由原告抚养,并要求被告给付财产折价欠款。
离婚财产纠纷有哪些情形
4、针对离婚诉讼请求中有关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或要求分割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诉求,法院将会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5、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新晋笨鸟】2017年北京市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
5、尚有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8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6、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离婚时没有分割,离婚后乙方要求分割的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5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竹仔说法】如何解除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
本案中小红如果仅仅是想离开小吴,并没有其他的财务纠纷,直接和小吴说清楚就可以离开;如果小红与小吴之间还有财产纠纷的,那小红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处理,不是必须补办结婚证再起诉要求离婚。竹仔说法对于小红与小吴这种双方均未婚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关系,是一种普通的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这种非法同居关系,法院是必须受理且解除的,这是对于合法婚姻关系的一种保护。而普通的同居关系,我国法律即不鼓励,这是未婚男女对于自己生活的一种选择,法律不强加干涉,也不支持。所以仅起诉要求解除这种普通的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