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签订忠实协议 忠实协议是否受法院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进一步规定了离婚作为请求赔偿的要件,“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司法解释的立法目的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夫妻之间应该秉着互谅互让、相互扶持的态度努力经营婚姻和家庭,而不应该让金钱影响到夫妻关系;另一方面,在未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请求一方进行赔偿不具有可执行性。本案中,如果杨某与戴某的离婚请求未或准许,或者杨某未提出离婚请求,此时确认赔偿条款的效力显然不利于夫妻关系的改善,也不具有可执行性。
丈夫车祸肇事撞了人,离婚后法院还可以要求前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当然,刘女士在清偿对外债务后,仍可以就离婚协议的内容向赵先生主张相应的权利。最后劝大家一句,婚姻不是儿戏,法院的生效判决也不是儿戏,现在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已经入罪了,希望大家且行且珍惜。律『视』拍案—掌上的法律专家丨积极转发帮助他人,争做最美普法使者
离婚损害赔偿,时机很重要!|家理律所
无过错方(即受害人)提出过错损害赔偿,应该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无过错方如果是被告,在离婚诉讼中不同意离婚也未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起诉要求赔偿。如果超过了时间,就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了。在此提醒大家,离婚损害赔偿,时机很重要,切勿错过时机!
扬州律师|为购房假离婚 法律风险有点大
其主要擅长专业领域:企业法律事务及风险防范、交通事故赔偿、合同纠纷、劳动工伤争议、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侵权赔偿、保险赔偿、刑事辩护等。
威信罗布这位女士身怀六甲诉离婚,原因竟然是....
近日,威信县人民法院罗布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的案件,双方在承办人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和平分手。原告陈某到法庭立案时,身怀六甲,经工作人员的劝解,仍坚持要与被告赵某离婚,立案后,承办人员积极与被告联系,希望双方为子女考虑,被告也主动与工作人员沟通,并表示自己在外打工,确实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妻子,愿意挽回双方的婚姻,但希望能在孩子出生后再开庭。在此期间,原告多次催促尽快办案,承办人员察觉到双方不仅仅是感情不和的问题,多方调查了解、耐心对原告做思想工作,原告最终承认子女并非被告的。待原告生下子女后,双方在法庭开庭调解时,被告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并要求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在承办人的调解下,原告自愿放弃与被告共同生育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及赔偿被告精神损害赔偿金,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中自愿给付的赔偿款应依约履行
而离婚协议中自愿给付的赔偿款,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不同。精神损害赔偿强调必须与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等相匹配,而离婚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给付赔偿款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李女士和陈先生签订的离婚协议作为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自愿补偿的性质是不容否定的,如果仅仅因为字面上的“精神损害赔偿”字眼就否认了自愿补偿的性质,解释为只有具有了《婚姻法》46条规定的严重过错才能给予赔偿,并且认为是法定之债,给付金额要求按照司法解释的标准,这就违背了双方离婚协议的约定本义,亦不利于维护在婚姻中实际受到损害一方的
男子签“忠诚协议”,如出轨离婚赔老婆1000万!结果…
比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肯定无效,诸如那些出轨就自残等承诺当然无效;还有的约定“若一方出轨就离婚”,那么等到一方出轨了,但是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离,法院也不会据此约定认为两人感情破裂而判离。另外,在婚姻存续期间,也不能约定孩子归谁。纠纷最多的还是财产的分配,等到离婚时,法官也不会直接依照“忠诚协议”里的赔偿条款来判决,而是会根据具体案情来做出合法合理的判决。因此,这个案件最后双方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男方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屋折价200万补偿给女方。
去法院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
儿子车祸死亡获赔69万 父亲觉得分少了起诉前妻要求多分点
据了解,在李某几岁的时候,原、被告就已离婚,由被告作为第一监护人将李某拉扯长大,承担的抚养义务较少。因此,根据承担抚养义务的大小,在赔偿款的分配比例上理应也有所体现。经过调解,办案法官最终促使二人再次认同之前的分配意见,达成调解协议。除去之前支付的15目前,该案已履行完毕。徐邦杰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袁伟
夫妻签“忠诚协议”约定离婚赔偿500万,老公最后补偿200万
“特别约定”是用这些夫妻俩都认可的、明确的约定,去替代“如果出轨就赔偿对方……”这些没有太大法律效力的条款。而且,因为这类特殊约定往往可能会涉及妨碍人身自由,所以庞越通常还会建议双方仅就财产的分割进行约定,涉及不动产的约定还要进行公证。【原标题:“婚姻忠诚协议”刷屏朋友圈法律效力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