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男版马蓉”?蔡甸女子欲离婚 担心丈夫转移财产到继女手中
吴女士想知道的是,如果自己起诉,可不可以获得赔偿?蔡甸永安人民法庭林法官回答说,吴女士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如果在婚姻内丈夫转移财产,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
离婚协议欠款有时限吗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的欠款,这个时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执行,只要这个离婚协议是否有法律规定的,那么欠款就会生效,如果对方不执行的话可以在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援助又添新助力 检察官指导群众维权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法律援助职能进一步整合,对于法律援助案件可以起诉维权的,且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支持贫弱群众起诉维权,切实维护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司法阳光照亮每一名弱势群众心灵。
法律援助又添新助力 检察官指导群众维权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法律援助职能进一步整合,对于法律援助案件可以起诉维权的,且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支持贫弱群众起诉维权,切实维护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司法阳光照亮每一名弱势群众心灵。供稿: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
丈夫转移财产,妻子如何阻止?
根据法律规定,在房管局办理异议登记之后的15天内,必须就该房屋向法院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所以在15天内,张兰要告到法院,要求确认房子为双方共有。如果法院经审理判决房子为共有,张兰可以拿着判决,到房管局要求将房产加名;如果到了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限,确认房产为双方共有的案子仍没有结果,张兰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同时撤回之前要求确认房产为共有的起诉,现在有很多夫妻为防止对方转移房产,都会采取这种方法,法院也会受理。照此方法,从申请异议登记开始,由于房子的产权存在争议,丈夫王军将一直无法抵押、变卖房产,起到了保护财产安全的作用。第二种方法,就是到法院要求婚内财产分割。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姻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婚内分割财产。
接受遗嘱也有“有效期”:两个月后过期作废
再结合其知悉遗赠内容的时间,形成对两个月时限如何理解与适用的完整表述:1.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知悉遗赠内容的,做出接受遗赠意思表示的两个月时限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计算。2.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知悉遗赠内容的,做出接受遗赠意思表示的两个月时限从知道遗赠内容起开始计算。
再婚需不需要离婚证
结婚登记其他问题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提供婚检,
离婚时,如何界定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
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时限,当然是涵盖了整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对于重大财产的处分,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如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即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2、如果狭义的认定转移共同财产时间,对被侵害一方明显不公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双方财产的共有关系,被侵害一方无法要求另一方赔偿,但在离婚分割财产时,理应对这种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予以规制和惩戒。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中有人想离婚,除非是那种头脑发热型,大部分还是会经过长时间的思考与准备,若是强势一方恶意转移财产,被侵害一方很难做出及时的判断和阻止,这时候再诉到法院,如果狭义理解这个“转移共同财产时间”,起诉后才是“恶意转移”,这明显有违正常逻辑。3、应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中所指的财产范围进行界定。
我要离婚,不想静静!
对于三个月的期限,也并非属于《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时限之内规定的期间。这么一看,您是不是又有些糊涂了。还该不该让“离婚冷静期”继续存在呢?▼关于“离婚冷静期”的一点想法小猪我的想法是,让法律回归法律,人情回归人情。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人民法院则是国家断纷止争的公权力机构,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进行创新、与时俱进本也无可厚非。然而,在法律框架之外,创设制度究竟是创新,还是法治倒退,只能待实践进行检验,与后人评说。不过据我了解,再恩爱的夫妻,一生中都有100次想离婚的念头和50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身边也有太多恩恩爱爱的情侣,因为一点小小的矛盾分道扬镳,分崩离析。只愿天下有情夫妻,始终比翼双飞;也愿天下缘尽伴侣,能得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