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所以,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当依照《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二、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女方在怀孕期间,自己提出离婚,这是没有特殊要求的,这时和一般人提出离婚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不受限制,什么时间提以什么方式离婚都是自由的,但是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出于对女方权益的照顾。所谓的怀孕期间往往还包括分娩后一段时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娃娃哺乳期能不能离婚?
同时,法律对女方同意协议离婚或女方起诉离婚的情况并没有限制,这也体现了法律尊重妇女意愿的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娃娃哺乳期能不能离婚这个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哺乳期的话,一般是不准判决离婚的,当然也是有特殊情况的,女方提出离婚的话,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是可以判决进行离婚,也可咨询律师。
女方因通奸怀孕并分娩不到一年,男方提出离婚,法院能否受理?
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这些情况主要有:(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遇到以下几种情况,你的婚姻别想离!
因此,为了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法律允许当事人可再次起诉离婚,但对原告的起诉时间作出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四十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子受理。当然,该限制规定仅适用于原告,被告则不受此限。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条规定体现了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军人肩负保家卫国的使命,需要接受特殊的训练,法律设置这条的目的可能是考虑到军人的职业特点以维护其家庭的稳定性而给予特殊保护。但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有重大过错则不受此限。
男方提出离婚会受到哪些法律限制
至于何种情形下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实践中通常认为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女方对男方有犯罪行为等情形时,法院应当受理男方起诉。3.男方权利受限制只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并不是永久受限。期限终究有届满的时候,所以,当相关期限届满后,男方仍然可以提出离婚。
办完离婚手续后,一方不按约定进行房屋过户该怎么办?
是以孩子的名义还是女方的名义起诉?第二个问题比较好解决,必须得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因为法律只保护权益受到损害的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双方的协议,孩子才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而女方不是,所以只能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不过女方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实际做整个事情。第一个问题,从司法判例来看,这个纠纷到底算什么纠纷,各个法院的做法是不统一的,有的案例中,法官倒是不较真,就按离婚后财产纠纷来审理;有的案例里法官是按照赠与纠纷来审理的;也有的律师会试图以合同纠纷立案……但不管以什么案由起诉,有一点是肯定的,对于一方离婚后不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的,法律的大门一定是向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敞开的。
妻子出轨并怀孕 丈夫能不能起诉离婚?
主要理由如下: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同时法律留有了兜底条款,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女方婚内出轨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2、婚姻中,男女双方负有忠诚义务,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相互扶助。如果女方出轨且与他人怀有小孩,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因女方怀有他人孩子,可以说双方已不具备重新和好的可能和感情基础,我们应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法律
孕妇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何规定?
四、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以办理。如果男方提出起诉离婚,法律禁止。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可以。相关法条:《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总之,女方
妻子怀孕了是否可以离婚,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不能提?
此种例外情况一般包括小孩的亲生父亲系婚外第三者,或夫妻一方存有严重家庭暴力倾向,不立即离婚可能危及双方或小孩人身安全的情况等等。但是,新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限制的主体是男方,而不是女方;限制的是男方在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而不是否定和剥夺男方的起诉权,只是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同时,法律对女方同意协议离婚或女方起诉离婚的情况并没有限制,这也体现了法律尊重妇女意愿的原则。张京律师是婚姻法、民商法专家,对与婚姻家庭相关的离婚财产分配、子女抚养、遗产继承及涉外婚姻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娴熟的技巧,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的离婚财产纠纷筹,能最大限度上为客户争取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