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要小孩不给抚养费犯法吗?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二、关于抚养费1、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上大学费用的义务。2、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
2018年新婚姻法,离婚了,抚养费还可以协议?
在离婚后,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小孩在必要时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也就是说,不因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可以要求增加的。对于小孩的抚养费,无论是离婚还是在婚姻存续过程中,你觉得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合适呢?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夫妻长期分居,抚养孩子的一方能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抚养费问题被抬到台面上时大多是在夫妻离婚时,因此很多人会产生子女向父母索要抚养费是在父母离婚后。非也,父母抚养教育子女与父母的婚姻状况无关,是不能免除的义务。不论父母的婚姻状况如何变化,孩子的利益都应受到保护。近几年阿强对孩子不闻不问,没有出过生活费和抚养费,损害了孩子的利益。而阿丽作为母亲,以孩子的名义告到法院,主张抚养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善言法务:您的随行法律顾问!
有关孩子抚养费的几个法律问题探索——维权路上不沉默,妇联与你心连心 金琴云巾帼维权工作室(第35期)
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离婚当事人为了达成离婚的目的,可能会在离婚时答应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离婚后却又以子女名义依《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要求支付抚养费。这便给了离婚协议中负有直接抚养义务一方在合法形式下假托子女之名义行掩饰其变更、撤销原离婚协议的不法目的。为了尽可能地维护未成年或无独立能力子女权益的同时维护协议或判决的法律约束力,《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子女只能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生活费、教育费权利。而何谓“必要时”,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无明确规定,但依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必要时”应为“重大情势变更时”,即达成协议时所依据的基本客观事实发生重大变化。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女方所有吗
“没有结婚登记的,不是夫妻关系的,则不用办理离婚的;涉及小孩的抚养权问题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的;2周岁以下的小孩归女方抚养的,男方承担抚养费的;2到10周岁的小孩,应当依据谁会更加有利于小孩的成长角度,决定抚养权的归属的;10周岁以上的小孩在决定抚养权时应当征求小孩的意见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
本案中,抚养子女的一方因为车祸导致经济能力下降,与离婚时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此时提出由前妻承担部分抚养费的要求是合理的,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实践中,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一方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其它原因,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发现独自抚养孩子困难,又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此时,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工作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收入水平足以维持孩子在当地的正常生活,且孩子在教育和医疗上也没有发生重大开支得的,法院通常会以当初约定放弃对方支付抚养费是真实意思表示,而驳回诉讼请求。因此,离婚时是否放弃抚养费,还是要三思而后行。
父母离异后,被抚养人的重大疾病医疗费应如何负担//青岛律师牛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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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承诺的抚养费条款能否轻易推翻?
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离婚当事人为了达成离婚的目的,可能会在离婚时答应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离婚后却又以子女名义依《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要求支付抚养费。这便给了离婚协议中负有直接抚养义务一方在合法形式下假托子女之名义行掩饰其变更、撤销原离婚协议的不法目的。为了尽可能地维护未成年或无独立能力子女权益的同时维护协议或判决的法律约束力,《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子女只能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生活费、教育费权利。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对孩子的抚养费吗?
而且现在孩子也随自己姓了,一旦起诉,法院会不会判决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其实,刘丽的担心是多余的,法律对孩子抚养费问题有明确规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刘丽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前夫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支付,且《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