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黔答疑——关于夫妻离婚的起诉地
您可以对照着相应的法院去起诉就可以了。特殊情况下,还可以由原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怎么样?陈律师的您还满意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骚扰他哟!此刻有人很好奇陈武连律师长什么样了吧?不要着急,这么重要的的时候偷拍了两张今天的瀛黔答疑就到这里啦,顺便坐等来自五湖四海的你们投来的疑问
老公以周转生意为由,借上千万赌博,却无力归还本金,我该怎么办?
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原告户籍地即原告住所地,那么可以参照以下规定: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7、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
离婚诉讼哪些情况下必须请律师?
7、上庭紧张:有些当事人在面对法官时难免有些紧张,说话紧张,逻辑不够严谨,容易说错话,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聘请律师办诉讼离婚好在哪儿?离婚纠纷包罗万象,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
一方要离婚,对方就是拖着不肯离婚怎么办?教你应对“持久战”
在很多诉讼策略上,要针对性的展开工作,如诉状的写法,如果对方拖着不肯离婚,那么诉状就要洋洋洒洒,痛批其短,绝不笔下留情,要让法官看到你的决心,要让对方看到你的决心之坚决,从而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在举证工作中要尽可能的多收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尤其是对方闹事的录音录像证据,在适当的时机(这很重要)给法官看,让法官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为什么和他过不下去了!
一方要离婚,对方就是拖着不肯离婚怎么办?
在举证工作中要尽可能的多收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尤其是对方闹事的录音录像证据,在适当的时机(这很重要)给法官看,让法官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为什么和他过不下去了!
新婚姻法:这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离婚
如果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诉讼请求。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所谓分娩,特指胎儿脱离母亲作为独立存在的个体这段期间和过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不论胎儿出生后是活体还是死体,均应受一年的限制。3、女方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婚姻法》并未对终止妊娠的原因加以限制,因此,只要女方有终止妊娠的事实,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适用其半年不得离婚的规定。对男方提出起诉离婚的限制也有例外:首先,女方在上述情况下提出离婚的;其次,虽然在限制
不离婚,可以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旨在解决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这一制度涉及财产的突破,告诉大家,夫妻双方不离婚,共同财产也能分割。同时告诉我们,法律将保护弱势一方。它确立了婚内分割财产制度,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弱势方不用以婚姻破裂为代价,在婚内直接起诉要求共同财产分割,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这个条款可以保护夫妻间在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一方,尤其是长年担任家庭主妇的女性面临被动离婚的困境时,有了很好的救济渠道,完全可以提起“夫妻婚内请求财产分割之诉”。供稿:宋敏刚律师
夫妻分居好几年了,会自动离婚吗?法律上没有能自动解除的婚姻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态。分居的标准重点不是双方必须分开居住,而是双方不履行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例如夫妻双方虽因各种原因分开居住,但彼此间的扶养义务还在继续履行,或者还经常约会,那么即使他们客观上构成了分居状态,但并没有达到法律上所谓的分居标准。因此这种分居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也就不能实现其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再如即使夫妻双方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彼此之间已经不存在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也可以认定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二、起诉离婚程序有哪些?第一阶段:起诉阶段。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