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起诉重婚

如何理解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总的来说,如果无过错一方在双方实际结束了婚姻关系以后,过错方满足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要件,无过错方就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要求损害赔偿。经过小Q的梳理,你是否知道了什么是离婚赔偿请求权啦?简而言之就是在婚姻关系中如果有一方重婚、出轨、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不堪忍受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因为对方有这四种行为而获得一定的赔偿,以弥补自己身体上、精神上造成的损失。不过必须是要起诉离婚的才可以要求获得赔偿,而且如果无过错方一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可以在二审或者离婚后一年内再提出损害赔偿,也是可行的。好啦!小Q本期的讲解到此就结束啦!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或者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我们下期再见!

发布时间:2018-12-07 08:45:57 浏览量:7162

通知: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21个法律常识,请参阅!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的,可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另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起的,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被告可在二审准予离婚后一年以内另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起的,法院先调解;如法院调解成功或判决时予以确定,二审准予离婚后,不可以再起诉或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登记离婚取得离婚证后,无过错方仍可向法院起诉并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应当受理。但协议离婚时明确放弃该请求的,或者登记离婚一年后提出的,法院不支持。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最

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16个先决条件!

从1997年起,张某与龚某虽在一起居住,但各人住各人的房间,且再未过性生活,各人的收入分别支配。2001年6月张某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龚某离婚。对张某与龚某是否属于分居,法院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与龚某同住一幢房内,外人都认为其是合法夫妻,不存在分居情形,故不能以此认定二人分居。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与龚某虽在同一幢房屋内生活,但各人住各人的房间,且再未过性生活,各人的收入分别支配,存在分居的事实,应认定为分居。《人民司法》研究组认为: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所称的分居,是指夫妻之间已经不再共同居住,处于各自相互独立的状态。分居是夫妻双方的行为,对于分居行为的认定,不能完全以他人是否看到或者知道为标准,而应当以男女双方行为表现和主观意愿为判断依据。

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16个先决条件!

从1997年起,张某与龚某虽在一起居住,但各人住各人的房间,且再未过性生活,各人的收入分别支配。2001年6月张某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龚某离婚。对张某与龚某是否属于分居,法院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与龚某同住一幢房内,外人都认为其是合法夫妻,不存在分居情形,故不能以此认定二人分居。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与龚某虽在同一幢房屋内生活,但各人住各人的房间,且再未过性生活,各人的收入分别支配,存在分居的事实,应认定为分居。《人民司法》研究组认为: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所称的分居,是指夫妻之间已经不再共同居住,处于各自相互独立的状态。分居是夫妻双方的行为,对于分居行为的认定,不能完全以他人是否看到或者知道为标准,而应当以男女双方行为表现和主观意愿为判断依据。

离婚诉讼程序20问!长知识

18、离婚后,一方能否继承租对方单位公房?答:未违反《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相关规定,一方可依法取得对公房的承租权,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可继续承租对方单位的公房。19、当事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又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答:只要当事人未离婚协议中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注意一定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20、债权人追索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案件,如法定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法院如何判决?答: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放弃继承无效,通知继承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判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实际财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16个先决条件!

从1997年起,张某与龚某虽在一起居住,但各人住各人的房间,且再未过性生活,各人的收入分别支配。2001年6月张某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龚某离婚。对张某与龚某是否属于分居,法院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与龚某同住一幢房内,外人都认为其是合法夫妻,不存在分居情形,故不能以此认定二人分居。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与龚某虽在同一幢房屋内生活,但各人住各人的房间,且再未过性生活,各人的收入分别支配,存在分居的事实,应认定为分居。《人民司法》研究组认为: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所称的分居,是指夫妻之间已经不再共同居住,处于各自相互独立的状态。分居是夫妻双方的行为,对于分居行为的认定,不能完全以他人是否看到或者知道为标准,而应当以男女双方行为表现和主观意愿为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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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16个先决条件!

从1997年起,张某与龚某虽在一起居住,但各人住各人的房间,且再未过性生活,各人的收入分别支配。2001年6月张某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龚某离婚。对张某与龚某是否属于分居,法院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与龚某同住一幢房内,外人都认为其是合法夫妻,不存在分居情形,故不能以此认定二人分居。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与龚某虽在同一幢房屋内生活,但各人住各人的房间,且再未过性生活,各人的收入分别支配,存在分居的事实,应认定为分居。《人民司法》研究组认为: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所称的分居,是指夫妻之间已经不再共同居住,处于各自相互独立的状态。分居是夫妻双方的行为,对于分居行为的认定,不能完全以他人是否看到或者知道为标准,而应当以男女双方行为表现和主观意愿为判断依据。

【周末充电】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16个先决条件!

从1997年起,张某与龚某虽在一起居住,但各人住各人的房间,且再未过性生活,各人的收入分别支配。2001年6月张某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龚某离婚。对张某与龚某是否属于分居,法院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与龚某同住一幢房内,外人都认为其是合法夫妻,不存在分居情形,故不能以此认定二人分居。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与龚某虽在同一幢房屋内生活,但各人住各人的房间,且再未过性生活,各人的收入分别支配,存在分居的事实,应认定为分居。《人民司法》研究组认为: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所称的分居,是指夫妻之间已经不再共同居住,处于各自相互独立的状态。分居是夫妻双方的行为,对于分居行为的认定,不能完全以他人是否看到或者知道为标准,而应当以男女双方行为表现和主观意愿为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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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她是真的喜欢你。她应该是脑子一热,然后就说了喜欢你,过后又觉得自己不应该说,所以之后会重复强调着不喜欢你。顺便,如果我对一个男生说喜欢,不管是开玩笑还是正经,我肯定对他有着不低的好感

匿名 共8个回复>

孩子:我是过来人,记住.对他怜悯就是对自己残忍,好男人多的是!当断不断,必有后患!别等后悔来不及!

匿名 共5个回复>

恩~首先第一点同步彼此状态,把自己的高兴的事比如工作上的小成就,或者某些方面的进步。或者情绪上的低落,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第一时间分享给彼此。免得过会本来想说结果忘记了。第二学着制造话题去做一些事情,...[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因为你只会说你爱她,所以,你并不是真的爱她,或者说,你还没懂什么是爱,而她已经累了,厌倦了,甚至烦了。这不是她的错,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吧,口口声声说着爱,怕失去,却又一次次的去伤害,现在的年轻人呐,唉...[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爱上已婚男人,他也对你有意思,两人暧昧。此时你就该想,这个男的就跟随便嫖的鸡一样,占够了便宜自己开心就好了。反正他又不会死缠烂打甩不掉。这样的男人就跟汉奸一样,他能背叛他老婆,你说不定当了小三后头还有...[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你首先要确定她是不是女孩

匿名 共5个回复>

对于这个纠缠,你我已经很清楚的态度,那就是深恶痛绝。但是有一个问题你考虑过没有?这是你的女朋友对这件事情的态度,她是不是也非常讨厌那个人的纠缠?还是乐在其中?如果是后者,那么你要多想一些事情,如果是不...[详情]

匿名 共9个回复>

怎么说,其实看人,有的女生比较重视颜值,有的女生不看重颜值看中性格人品。第一眼的接触肯定是看外表的,但是长时间相处下来外貌就不这么重要了,性格个人实力反而会凸显出来。比如一个长相普通整天有话题找你聊天...[详情]

匿名 共7个回复>

我觉得自己男盆友是世界上最帅的人!答案就在这,真正喜欢的话是不会觉得男盆友丑的,黑他的都不喜欢,这样反而安全呐

匿名 共7个回复>

缺乏恋爱经验的恋人都如此,是正常现象。如果你问我怎样才能改变这样的情况,我就一个看法:多谈几次恋爱就好了。学生应该多想学习的事儿,别老想着一辈子。

匿名 共9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