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怎样的
9、休庭后工作:休庭后,律师应就当庭出示、宣读的证据及时与法庭办理交接手续;辩护律师应尽快整理辩护意见;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判决书。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刑事诉讼律师也被潜规则!说出来你别不信?
潜规则之七:几乎所有警察、检察官都对辩护律师存在一定的敌对态度。潜规则之八: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法院通常都会做出“疑罪从轻”或者“发回重审”的裁决,“疑罪从无”属于非常罕见的例外。潜规则之九:几乎所有第一审程序都是通过宣读侦查案件笔录来进行的。潜规则之十:在被告人没有提出足够无罪证据的案件中,法庭审判基本上属于一种对侦查、公诉结论的确认程序。潜规则之十一:绝大多数刑事法官都倾向于追诉犯罪,并竭力避免“有罪”被告人逃脱法网。潜规则之十二:绝大多数案件的裁判结论都不产生在法庭审判过程之中。潜规则之十三:对于警察、检察官以及初审法官所存在的程序性违法行为,绝大多数法官都置若罔闻。
大成刑辩律师吴立伟当选北京朝阳律协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
执业逾30年,期间在高校法学任教25年,副教授职称,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擅长刑事诉讼,专家学者型辩护律师,曾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吴立伟律师肯于钻研,其专著《刑事辩护实操技巧》正在出版中。据了解,与吴立伟一样,多年来许多杰出的大成刑辩人在全国各级律师协会的刑事专业部门担任主要职务,广泛参与律师行业发展建设工作,尤其是在刑事辩护领域方面建言献策做出积极贡献。
大成刑辩律师吴立伟当选北京朝阳律协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
执业逾30年,期间在高校法学任教25年,副教授职称,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擅长刑事诉讼,专家学者型辩护律师,曾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吴立伟律师肯于钻研,其专著《刑事辩护实操技巧》正在出版中。据了解,与吴立伟一样,多年来许多杰出的大成刑辩人在全国各级律师协会的刑事专业部门担任主要职务,广泛参与律师行业发展建设工作,尤其是在刑事辩护领域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瀛坤原创」庭审实质化视角下的涉外刑事辩护的若干问题
建议通过涉外刑事辩护专门培训、建立涉外刑事辩护律师库等方式来缓解压力,同时由于涉外刑事辩护花费的时间精力都比普通刑事法律援助辩护要多几倍,也应该区别处理,提高涉外刑事律师的法律援助补偿金。(二)涉外刑事辩护的会见问题的完善。涉外刑事辩护实现庭审实质化的根本就在于辩护律师可以与涉案在华外国人进行充分的无障碍沟通。建议通过对资深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涉外刑事辩护专门培训、建立涉外刑事辩护律师库等方式来达到有效辩护的效果。此外,笔者还有一些相关的会见经验供大家参考:1、充分告知当事人的权益和律师的辩护权。
法制晚报《名律师访谈》|许兰亭:做刑辩律师是爱好也是责任
有网友问:“为高官辩护是不是比普通辩护律师收入高?”许兰亭律师表示,刑辩律师本身收入并不高,普遍低于民商律师的收入,法律规定民商律师可以按照案件标的一定比例来收费,而刑事律师既无法按比例收费,也不允许进行风险代理,只能按照案件的数量来计算收入。有些刑事案件的代理来自于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律师费通常只有几千块钱,有时相当于无偿辩护。即便是落马官员家属委托的,由于案发之后官员的财产往往会被冻结,律师费也不高。“只要案件有辩护的价值与意义,我都愿意去辩护,律师费是其次的。”许兰亭律师说。还有一位网友问到:“辩护律师的名气会影响案件最终的审判结果吗?”
律师会见在押犯新规印发:会见被侦查起诉在押罪犯时不被监听
原暂行规定规定了律师可以会见的四种情形: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担任代理人;代理调解、仲裁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罪犯:其他需要会见在押罪犯的情形。新规保留了前三种情形,新规还规定,其他案件的代理律师,需要向监狱在押罪犯调查取证的,可以会见在押罪犯。徐昕说,原先规定的律师可会见范围非常窄,如申诉的这类罪犯最需要律师但得不到保障。新规还规定其他案件需要向在押罪犯取证的可以会见,“这是进步的,之前律师有需要只能向司法机关申请调查取证,但往往也得到不回应。”新规第十一条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时,监狱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派警察在场。辩护律师会见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在押罪犯时,不被监听,监狱不得派警察在场。
法检两长共同出庭 镇江首起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宣判
犯罪嫌疑人陆某某自愿认罪,并且同意该院的量刑情节和量刑建议,以及速裁程序的适用,后在其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上,京口区检察院张东生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法庭在充分听取被告人陆某某的最后陈述意见后,最终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刑事速裁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快车道”。通过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程序,最大限度地追求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刑事速裁程序不仅带来了更加及时的公平正义,在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等方面,更有着积极的意义。
为什么说刑事案件“找关系”不管用?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控方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资格、证明力)等方面进行反驳、否定,或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进行举证,以达到有利于当事人的目的。对于存在无罪理据的案件,质证可以说是律师辩护最重要的环节。排除明显在法律定性上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其他案件中如果辩方对于控方提交的,证明当事人有罪、罪重的证据都没有异议,那么无罪辩护的基础何在?无论是发问还是辩论,都不能脱离具体的证据材料而言之无据。3.法庭辩论。两点核心问题:一是要结合具体的证据材料;二是要与定罪量刑有关。这样才会有理有据、切中要害。辩护律师在发表辩护意见时不能自相矛盾,如果对无罪辩护没有把握,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选择“骑墙式”的无罪辩护,但中间必须要有一个符合逻辑的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