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求经济补偿需要的条件
离婚时一方要求经济补偿需要什么条件?一方在离婚时依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经济补偿以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为前提。对于双方没有约定实行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一方付出了较多义务,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直接多分或者予以补偿。因此,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向另一方主张经济补偿请求权。只有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用来补偿为家务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的损失时,才可以请求对方以个人财产给予适当补偿。(2)必须是提出需要经济补偿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付出了较多义务。经济补偿实际上是一种劳务补偿,它的产
离婚诉讼中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的区别
请求方为被告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方为原告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请求方为被告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四、适用范围不同。损害赔偿不受限制,经济补偿只能适用于约定分别财产制。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经济补偿一般只限于物质性利益的补偿。
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
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
离婚时女方能否提起家务补偿?
补偿以权利义务对等为原则,只有一方付出更多的义务,才存在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付出的义务包括抚养教育子女,照料、赡养老人,支持、协助对方工作等各方面。就内容而言,既包括钱财,也包括劳动和精力。(3)行使权利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家务补偿请求权须是离婚时由多付出义务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请求,在离婚之前或之后均不能向对方提出补偿。补偿请求权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如离婚时不提出补偿请求,对方可以不予补偿。离婚后,该请求权随即消灭。(4)不考虑双方过错因素无论另一方对于婚姻的破裂是否有过错,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均可要求补偿,其
离婚女方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关于离婚补偿的规定,赋予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的补偿请求权,实际上意味着对家庭义务中无形投入的认可。但是,司法审判中,涉及到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的认定时,仍应防止以经济支出数额之量化作为衡量标准,从而在客观上限制对家庭作出贡献但没有经济收入一方的补偿请求权的失误。完整意义上的家庭义务,既应包括经济支出部分(有形财产),也包括操持家务劳动和照料年老、患病和未成年人生活所支付的心血和精力(无形投入)。对这些无形投入的认可,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中有所体现。我们大概知道对于女方要求男方在离婚的时候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如果双方在这方面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则法律方面不会做出干涉。但要是产生了争议而起诉到法院的,就要看实际的情形是否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规定,而并不是一定要支付这个经济补偿。
「马岩说法」离婚时,经济补偿和经济帮助有何区别?
而离婚经济赔偿是在夫妻一方存在过错时,离婚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制度。《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经济补偿存在的一个前提是夫妻双方间有书面约定,夫妻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财产分别制的是提出经济补偿的另一个前提,同时要求提出经济补偿的一方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义务。由于一方用大部分精力来照顾子女、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而这些义务本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由一方主要履行这些义务,势必会影响他(她)的经济收入。按照约定财产制,其财产权利将受到损害。因此,有
【法律课堂】离婚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不一样,不能傻傻分不清!
[②]【协议离婚】无过错方应当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③]Ø赔偿范围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④]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确定。[⑤]离婚经济补偿和损害赔偿之区别(1)离婚经济补偿适用于分别财产制,而损害赔偿无限制;(2)经济补偿没有过错的要求,而损害赔偿要求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无过过错。[①]《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
离婚后房屋补偿还有份吗?离婚后房屋补偿款怎么分?
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没有份,因为政策的介入也会有不同的答案。唐艳涛律师总结:各个地区也有不同的解决办法,还有不清楚的,只能咨询当地的律师了。
离婚时女方可要求经济赔偿吗?离婚时女方可要求哪些经济赔偿?
是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具体操作时,要考虑以下因素:(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
律师:离婚案件中房屋补偿款如何计算|解读北京高院新标准
在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改变产权,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决给房产证上的产权人。3.增值部分:虽未做具体规定,但原则上应予补偿的。4.房价下跌:是否需要另一方承担呢?倾向性意见为无需承担,至少应补偿已还房贷的一半。理由:房价总体是上升的,下跌是暂时的。(注:最高院吴晓芳法官的观点)5.产权证上登记双方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房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