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财产纠纷中涉外房产如何处理
一个法院认为案件系离婚引起的夫妻财产关系,适用我国法律,并认可双方达成的合意。另一个法院则认为房产在国外,无法处理,但是认可双方达成的关于补偿另一方的合意。(二)不予以处理的案件之法律适用分析对于不予处理的案件,六则案例中反映出了三种情况:1.法院认为无法查清房屋权属情况、房产价值、出资情况等,所以不予处理。2.法院认为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性不能确定,所以不予处理。3.法院认为不动产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所以不予处理。
亳州蒙城律师┃我国离婚财产纠纷中涉外房产如何处理
一个法院认为案件系离婚引起的夫妻财产关系,适用我国法律,并认可双方达成的合意。另一个法院则认为房产在国外,无法处理,但是认可双方达成的关于补偿另一方的合意。(二)不予以处理的案件之法律适用分析对于不予处理的案件,六则案例中反映出了三种情况:1.法院认为无法查清房屋权属情况、房产价值、出资情况等,所以不予处理。2.法院认为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性不能确定,所以不予处理。3.法院认为不动产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所以不予处理。
南京律师┃我国离婚财产纠纷中涉外房产如何处理
一个法院认为案件系离婚引起的夫妻财产关系,适用我国法律,并认可双方达成的合意。另一个法院则认为房产在国外,无法处理,但是认可双方达成的关于补偿另一方的合意。(二)不予以处理的案件之法律适用分析对于不予处理的案件,六则案例中反映出了三种情况:1.法院认为无法查清房屋权属情况、房产价值、出资情况等,所以不予处理。2.法院认为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性不能确定,所以不予处理。3.法院认为不动产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所以不予处理。
我国离婚财产纠纷中涉外房产如何处理
一个法院认为案件系离婚引起的夫妻财产关系,适用我国法律,并认可双方达成的合意。另一个法院则认为房产在国外,无法处理,但是认可双方达成的关于补偿另一方的合意。(二)不予以处理的案件之法律适用分析对于不予处理的案件,六则案例中反映出了三种情况:1.法院认为无法查清房屋权属情况、房产价值、出资情况等,所以不予处理。2.法院认为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性不能确定,所以不予处理。3.法院认为不动产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所以不予处理。
北京律师|我国离婚财产纠纷中涉外房产如何处理
一个法院认为案件系离婚引起的夫妻财产关系,适用我国法律,并认可双方达成的合意。另一个法院则认为房产在国外,无法处理,但是认可双方达成的关于补偿另一方的合意。(二)不予以处理的案件之法律适用分析对于不予处理的案件,六则案例中反映出了三种情况:1.法院认为无法查清房屋权属情况、房产价值、出资情况等,所以不予处理。2.法院认为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性不能确定,所以不予处理。3.法院认为不动产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所以不予处理。
协议离婚不成,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案涉离婚协议应认为系签约人刘某、张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作为双方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依据。本院判决维持原判决,驳回上诉人诉请。
法律讲堂|离婚以后再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4.协议或诉讼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时,另行起诉请求分割对方隐匿或转移的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自发现财产权被侵害之日起两年。5.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因某项财产存在客观分割不能的情况,法院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的—具备条件时,由当事人申请再行分割,按照本条规定可以请求分割,属于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无时效限制。6.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已分割财产,后失踪方又发现并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按再审程序进行。如判决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按照本条规定可以请求分割,属于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无时效限制。法律讲堂|离婚!房改房该怎么分
【案例研究】我国离婚财产纠纷中涉外房产如何处理
笔者认为该法第二十七条是关于诉讼程序的法律适用,而第二十四条是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从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分析,我国在涉外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中采取的是单一制,即并未区分动产和不动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因为种种原因,比如关于涉外不动产执行问题,涉外不动产处理对其他国家主权影响问题等,法院一般会采用分割制,即区分动产和不动产的方式,援引该法第三十六条来将涉外不动产排除出审理范围。但仍有一些法院选择依据单一制的原则对其予以处理。笔者认为,在夫妻财产关系的处理上,应引进分割制,明确离婚案件中涉外不动产所适用的准据法为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这既有利于受理法院查清事实,也防止我国法院的判决在域外得不到承认和执行的问题。予以处理的案例中,其中两例是原被告达成对财产分割的合意,法院在判决中予以确认的。但
香港夫妻离婚,内地的房产如何处理?
在二人无法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张贺要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一审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认定系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徐灵不服,向上海一中法院提起上诉。上海一中法院二审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关于本案纠纷应适用的冲突规范徐灵、张贺对系争房屋权属纠纷基于双方的婚姻关系,具有明显的人身属性,故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关于夫妻财产关系准据法选择的规定。2关于本案所有权争议所涉实体法律的选择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双方没有协议选择共同适用的法律,应适用共同经常居
K&H教授说 | 婚姻家庭与财富管理的50条“法律秘籍”
但是,夫妻离婚时约定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是建立在夫妻身份关系解除的基础之上,故离婚后一方要求撤销赠与的,有悖诚信,法院不应支持。而且,夫妻是共同赠与人,夫或妻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单独行使撤销权。No.6陆夫妻忠诚义务29.夫妻应当相互忠诚。这不仅是道德规范,也是法律义务。违反忠诚义务的后果,法律已设有明确规定,但并未禁止当事人进行自由约定。30.忠诚协议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内容无效。比如夫妻约定“出轨者”不得提出离婚或者必须同意离婚的约定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不受法律保护。同理,关于“出轨者”必须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而无效